與15歲女生殘廁性交 已婚宗教科男師囚22月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一名宗教科已婚男老師涉兩年前與同校15歲女學生發展師生戀,更兩度放學後到商場殘廁性交和隔衣摩擦下體,其後女生被父親檢查手機揭發報警。男老師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及非禮兩罪,法官彭中屏判刑指,被告已有家室及與女生年齡相差24年,不相信被告真心與女生發展情侶關係,批評被告利用師生關係犯案違反誠信,惟考慮被告有悔意及已辭職遠離女生,而女生事後亦沒有顯示嚴重的心理創傷等,最終判囚22個月。
男被告L.W.S.(現年41歲、前教師),控罪指他於2023年6月某日,在蘇屋邨商場無障礙廁所與15歲女童X非法性交;同年7月某日在相同地點再非禮X。
案情透露,被告是一間中學的宗教科老師,X於2022年入讀該校中一;同年底,X認識被告並發展為情侶。案發於兩人交往期間,2023年6月某日X放學後,兩人在蘇屋邨附近商場的殘廁使用安全套性交約5至10分鐘;X於錄影會面時表示,性交時感覺「冇咩特別」,純粹為「配合對方」,她只與被告發生過一次性交。同年7月某日放學後,兩人再到殘廁,被告抱住X用下體摩擦其私處外側5至10分鐘。同年底兩人分手,被告以個人理由辭任涉案學校教師。
直至2024年1月,X的父親知道X在家中吸煙,擔心她受到不良影響而查看其手機通訊紀錄,發現被告曾透過Instagram向X傳送自拍照,以及兩人有關性行為的對話等。
數日後,父親到校,根據X手機的自拍照向校方確認被告的身份及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