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量力而為 循序漸進

  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健康學院副院長楊凡分析,隨着人口發展進程,生育行為不僅能為家庭帶來直接效益,同時也會給社會發展帶來好處。在此背景下,生育成本應該由家庭和社會共同承擔。除家庭外,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應該出一部分錢。錢是不是越多越好,主要是看政策所在的階段。政策初期,錢的數量提升會使效果有明顯提升;政策後期,制約人們生育意願的不只是錢,涉及更多方面,需要其他政策協同。如果短期內發放補貼太多,可能會對財政造成壓力,這應該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楊凡稱,國外常見做法是針對0至18歲人群發放相關補貼,而內地在制定政策時應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尤其在政策設計初期,可考慮將補貼覆蓋範圍設定為0至3歲或0至6歲,後續隨着社會發展,慢慢擴大。

  按月發放精準補貼

  楊凡還分析一次性發與按月發兩種方式各有利弊:一次性發,操作便捷、行政成本較低,人們能夠直觀感受到可觀的補貼金額,獲得感強烈;按月發,財政壓力較低。在兒童成長過程中,如監護人變動、居住地遷移等情況時有發生,按月發放能根據變化,精準補貼。

  楊凡還指,社會各界應達成共識——生育補貼理應覆蓋一孩家庭。當前,很多地方補貼只針對二孩和三孩家庭,原因在於這些家庭數量相對較少,實施補貼不會給財政帶來過大壓力。這種循序漸進的做法是對的,先有制度,優先二孩、三孩家庭,後續再擴展到一孩家庭。

  應納入「常住」要素

  發放育兒補貼如何兼顧家庭差異?楊凡表示,雖然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經濟條件各有不同,但有研究表明,家庭經濟條件越好,生育三孩的意願也越高,需要對生育補貼制度有更精細化的設計,這是後續完善生育補貼制度的方向,它需要建立在對家庭收入、對人群特徵有精準了解的基礎上。

  目前已經發放育兒補貼的城市,大部分以戶籍作為發放的前提條件,未來是否一定要把「常住」作為發放育兒補貼的考慮要素?對此,楊凡認為「常住」是非常重要的要素,常住意味着在當地長期生活,他可能在戶籍地收入水平較低,但居住地生活成本較高,所以應該要納入「常住」這個要素。前提是要對居民的收入信息有精準的了解,未來這是一個需要完善的方向。

  可稅收住房等減免優惠

  楊凡還指,除發育兒補貼外,還可以探索稅收、住房等政策。比如,通過個人所得稅的專項附加減免一定稅收,探索對保障房優先使用權,或是在貸款的利率、首付、限購條件方面有一定優惠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