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函駁斥英《衛報》評論文章 鄧炳強:反對對國安案抹黑言論

  香港文匯報訊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就拒批Tim Owen簽證案申請終極上訴許可,早前被香港終審法院以「毫無合理理由」駁回。 英國《衛報》22日刊登評論文章,聲稱黎智英「被阻撓」選擇代表律師,等同賦予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所謂「警察國家」的權力云云。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致函《衛報》,強烈反對有關評論文章對特區政府在處理國安案件的抹黑言論。

  鄧炳強指出,特區政府堅定維護市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香港有超過100名資深大律師、超過1,600名大律師和約13,000名律師,選擇律師的權利受到基本法的保障。香港國安法第14條規定,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決定不受司法審查,強調做法符合普通法原則,亦不損害基本法保障的法院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所有被告均接受公平審判。

  鄧炳強表示,黎智英的上訴許可被簡易程序駁回是因為「毫無合理理由」,並強調終審法院的裁決並非如評論文章所暗示般「遮掩」(There is nothing "obscure" about the Court of Final Appeal's determination as suggested by the opinion piece)。他對於文章使用偏見和具誤導性用語向法院的專業精神和公正性提出質疑並強烈反對。

  鄧炳強強調,黎智英就聘請海外律師的上訴許可申請被駁回,終審法院的裁決並沒有任何隱晦之處,而香港就涉及國家安全案件實施的「逐案方式審批海外律師專案認許」,較英國等大多數司法管轄區更為優越,後者既無類似機制,亦不允許海外律師處理國安案件。特區政府將繼續堅決依法捍衛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