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獅會疑濫用區徽 港業界促政府監管 惹「港隊」討要利是疑雲 涉事團體稱將移除區徽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禮願)「為什麼有穿『港隊』 隊服的醒獅隊在酒樓助興兼向周圍人討利是?」香港文匯報接獲一批影片顯示,農曆新年期間,一個來自「夏昭建龍獅體育總會」的隊員在酒樓表演時,向四周茶客恭賀,獲茶客回敬利是,由於他們身穿的隊服印有「香港區徽」及「獅會」字樣,令市民以為他們是「港隊」,惹來「『港隊』四圍問人拎利是」疑雲。業界指部分團體對區徽使用認知不足,呼籲政府建立更加完善監管機制,以杜絕此類情況惡化。特區政府行政署回覆查詢時表示,未曾接獲有關龍獅會就服裝使用區徽的申請或投訴,如收到相關投訴,會轉交執法部門跟進。
該批視頻所見,醒獅隊隊員身穿印有「香港區徽」的外套,在新春期間現身一間酒樓到處向市民恭賀說:「恭喜發財」,獲發大疊利是。此外,醒獅隊期間也曾以這身裝束現身商場敲鑼打鼓表演,鮮艷隊服除大大隻字寫上獅館的名字外,衣服右胸位置亦清楚見到印有特區區徽,惹來不少市民議論紛紛。
區徽印製前須向禮賓處申請
特區區徽作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象徵,受到《區旗及區徽條例》所規範,印製前必須向禮賓處申請。據規定,任何團體若希望在比賽、表演或官方活動中使用印有區徽的服裝,必須至少一個月前向政府遞交申請,並提供相關活動詳情,包括表演或比賽的時間、地點、主辦機構等。
此外,亦須提交服裝設計圖供審批,確保區徽位置、尺寸均符合規範。最重要的是,申請團隊必須是代表香港參加國際賽事,並獲得正式體育組織推薦,才有機會獲批使用區徽。
相關龍獅會稱不了解規定
就此,香港文匯報記者向涉事龍獅會查詢,夏昭建龍獅會發言人鍾小姐表示,在衫上印上區徽屬「傳統做法」,旨在弘揚中國文化,強調不知道這件事需事先申請。她聲稱並非刻意違規,「這是一直以來的習慣,多年以來均未有意識到需要事前申請。」
她續指,龍獅運動本身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一部分,他們穿上印有香港區徽的服飾,原意是讓人一眼就能辨識到他們來自香港,「我們出外比賽時,其他國家或地區的龍獅隊都有穿上印有自己國家標誌的服裝,因此我們一直認為這是代表香港文化的一部分。」她聲稱,這種做法已持續超過20年,從未有人向他們提出過此問題。
對於穿上區徽服是否違規,鍾小姐表明,過往他們從未意識到使用區徽需要事前申請,「日後我們會重新考慮是否繼續使用這類服飾。」她補充指,未來可能改變設計,移除區徽標誌,以免再引起不必要的爭議。
「香港龍獅麒麟貔貅體育總會」旗下會員過去也曾穿上印有區徽的隊服出席地區龍獅活動,該會主席譚定邦向香港文匯報承認事前未有申請使用區徽,但強調並非刻意違規。「因為不了解相關規定,以往未曾有人對此提出異議。」
他又強調,起初設計隊服時印上區徽,原意只為支持香港,推廣龍獅文化,並未考慮到是否需要向政府申請區徽使用許可,他坦言「今次是有疏忽,做得唔好,之後不會再穿該批隊服。」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行政長官根據《國旗及國徽條例》和《區旗及區徽條例》制訂《關於展示及使用國旗、國徽及區旗、區徽的規定》(《規定》)第八段列出,非經事先批准,任何人不得在任何行業、職業或專業中,或在任何非官方機構的標識、印章或徽章中,使用國旗、國徽、區旗、區徽或其圖案。申請事先批准須以書面方式向行政署提出。行政署在收到有關申請後,會按既定程序審視每宗申請。
行政署未收到相關申請或投訴
一般而言,除遵守上述條例的法定要求外,其他相關因素亦會納入考慮之列。行政署並未接獲有關龍獅會就服裝使用區徽的申請或投訴。
如行政署收到相關投訴,會轉交執法部門跟進。 至於個別機構或人士在使用區徽時有否觸犯相關條例,則須視乎個別情況判斷,不能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