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出招 抽新股須付10%認購資金

  【大公報訊】港交所(00388)推出FINI機制後,因獲分配才付款,故券商推「零息百倍」孖展吸客。因應IPO爆額認購混亂情況,證監會終於出招。證監會表示,經考慮《財政資源規則》資金規定,列出券商等持牌法團在提供IPO融資時應有的操守標準,包括IPO融資活動中,就未獲客戶預先繳足資金的認購指示,持牌法團應向該等客戶收取最低相等於認購額10%的預付認購資金。

  另外,持牌法團在向客戶提供IPO融資借貸時,應評估其自身的財政能力及客戶的信用可靠度。持牌法團應把未存放在指定銀行,以進行預設資金確認的預付認購資金,存放於獨立銀行賬戶內。不成功的IPO申請,持牌法團應於一個營業日內把資金存放於獨立銀行賬戶或退回客戶。

  就新股結算平台FINI的投資者識別要求,證監會表示,持牌法團應採取合理程序以確保就IPO認購,而提交至FINI的客戶識別信息是準確,實施合理的監控措施,以防止客戶提交多個認購指示。

  持牌法團在提交IPO申請人的客戶識別信息時,遵循FINI指定的身份證明文件優先次序安排的排序要求,要求客戶確認沒有其他優先排序較高的身份證明文件,並保留適當的稽查紀錄;及如在「認識你的客戶」流程中所收集的資料,可信性受到質疑,便應採取額外的核實程序。證監稱,是次檢視發現,選定持牌法團在進行IPO融資活動時存在缺失,包括在尚未確保客戶具有足夠的財政資源支付相關認購款項時,便接納該客戶的認購指示。

  某些持牌法團不審慎和進取的融資手法,或使自身及其客戶蒙受過度的財務風險,例如當客戶獲配發的股份數目超逾其財政能力所能承擔時,持牌法團將會面臨的客戶違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