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受訪外傭僱主曾遭追債滋擾

●民建聯公布外傭借貸情況調查結果 。
●民建聯公布外傭借貸情況調查結果 。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唐文)香港現有約34萬名外傭,近年頻頻有僱主反映指外傭在港借貸問題嚴重,甚至連累僱主遭追債公司恐嚇。民建聯昨日公布一項調查顯示,逾半僱主曾向外傭提供直接借款,35.1%受訪僱主確認外傭曾向財務機構借貸;38%受訪僱主曾因外傭借貸問題受到追債滋擾,金額最大一宗涉及80萬港元。民建聯建議向外傭設立無抵押個人貸款借款上限,金額為不超過月入兩倍,並完善書面同意核實機制,增強對諮詢人的審查力度,保障僱主權益。

  民建聯上月透過問卷訪問242名外傭僱主,以探討外傭借貸對僱主的影響及提出解決方案。 結果顯示,53.3%受訪者曾向外傭提供直接借款;35.1%受訪者確認外傭曾向財務機構借貸;38%受訪者坦言因外傭借貸遭受追債滋擾,不少受訪僱主傾向透過制度性規範降低風險。

  民記倡設外傭貸款上限

  具體建議方面,高達74.4%僱主支持設定外傭貸款上限,當中絕大多數主張金額上限不超過月入兩倍,另有小部分意見認為可定為不超過5倍。調查亦顯示,65.3%受訪者強調需掌握外傭借貸資訊,以避免承擔連帶責任,反映僱主對財務透明化的強烈訴求。僱主亦普遍要求強化放貸流程的規範性,84.7%受訪者認為應強制要求外傭借款前取得僱主書面同意;更有87.2%主張需嚴格核實外傭申報的諮詢人真實性。

  立法會議員顏汶羽指出,不少外傭在借貸時將僱主列為知情人,事前卻未有徵得僱主同意,「外傭有權使用僱主地址作為其借貸的一項證據,因為他的工作地點也是其居住地,但現時諮詢人卻不需要確認,所以很多時外傭在香港借貸時便會寫僱主作為諮詢人,其實大部分僱主事前都是不知情。」

  建議貸款上限不得超過月入兩倍

  民建聯建議特區政府應立法規定放債人收到貸款諮詢人書面同意後,要求放債人以電話或視訊核實書面同意真偽,並對設立無抵押貸款上限,金額不得超過月入的兩倍。政府亦可考慮建立「外傭中央借貸資料庫」記錄借貸紀錄,並與菲律賓及印尼等外傭來源國合作,吊銷有不良貸款紀錄外傭的來港工作簽證,以更好保障僱主權益。民建聯同時提出應增強對諮詢人的審查力度、透過行政指引規管借貸送禮物行為、加強監管收數行為,以及加強宣傳教育,向外傭提供借貸培訓課程等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