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搖害死3歲女 前科犯謀殺罪成

  運輸工劉佳坪於2017年向同居女友淋潑通渠水令對方多處燒傷,被判監20個月;2020年出獄後與女友及3歲女兒同住,涉3個月內多次猛烈搖晃致女兒腦出血死亡,被告開審前承認誤殺罪,但不獲控方接納,並就謀殺罪受審22天。高院法官黎婉姫昨完成引導陪審團,7人陪審團退庭商議近3小時,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成,案件押後至下周三處理求情及判刑。

  42歲被告劉佳坪教育程度至中二,任職兼職運輸工人,收入不穩定。控方指被告有12項定罪紀錄,包括一項非法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8項管有危險藥物罪、一項違反感化令、一項違反緩刑、一項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罪。對於被告開審前承認一項虐兒罪,黎官昨指由於陪審團裁定被告謀殺罪成,唯一判刑選項為終身監禁。

  劉佳坪被控2020年7月29日謀殺3歲女童梁雅思,女童離世時剛踏入3歲生日;其母梁小欣與被告為同居情侶。控方在開案陳詞引述被告與女友通訊紀錄顯示,被告提到「要當(女兒)係狗咁教」、「要打要罰到佢服從」。醫療和法醫報告指,女童出現急性腦膜下出血等徵狀,死因為頭部受傷連帶支氣管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