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套首付降至20%

  圖:深圳職工購買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15%,圖為深圳福田區一熱門區域的保障房項目。\大公報記者毛麗娟攝
  圖:深圳職工購買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15%,圖為深圳福田區一熱門區域的保障房項目。\大公報記者毛麗娟攝

  【大公報訊】記者毛麗娟報道: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昨日發布《關於〈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的補充規定》和《關於我市住房公積金利息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兩項文件(以下簡稱新規)。新規對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利息補貼政策進行了調整優化,進一步滿足職工住房需求,更好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按照新規,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深圳市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為20%;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15%。

  兩項文件自今年3月24日起實施。一是調整最高(基礎)額度。個人申請最高額度從50萬元(人民幣,下同)提高至60萬元;家庭申請最高額度從90萬元提高至110萬元。二是調整最高額度上浮情形和比例。購買深圳市首套住房上浮比例從20%提高至40%。多子女家庭購房上浮比例從10%提高至50%。

  家庭最高可貸248萬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表示,新規顯示家庭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提至231萬元(約248萬港元),相比2023年最高貸款額度的126萬元,差不多翻倍增長。李宇嘉指出,深圳為切實回應群眾訴求,將可貸額度從原本賬戶餘額的14倍提高至16倍,同時不超過最高額度。2024年,深圳200萬元至300萬元總價二手住房交易佔比最大,為20.2%;400萬元以下佔比55.8%。因此,用公積金貸款可以覆蓋主力購房人群。

  此外,深圳市自2012年12月起實施住房公積金利息補貼政策。為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更大程度惠及繳存職工,《利息補貼通知》提高了補貼比例:1年≤累計繳存年限<5年,補貼比例從5%提高至10%;5年≤累計繳存年限<10年,補貼比例從8%提高至15%;累計繳存年限≥10年,補貼比例從12%提高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