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挺樓市 上調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深圳加大支持購房力度,昨日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一個家庭最高可貸款231萬元。圖為深圳羅湖一樓盤。 香港文匯報記者李昌鴻 攝
●深圳加大支持購房力度,昨日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一個家庭最高可貸款231萬元。圖為深圳羅湖一樓盤。 香港文匯報記者李昌鴻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昌鴻 深圳報道)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16日發布了《關於〈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的補充規定》(以下稱《貸款補充規定》)和《關於我市住房公積金利息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稱《利息補貼通知》),對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利息補貼政策進行了調整優化,涉及提高貸款額度、下調首付款比例、加大利息補貼力度等多項有力舉措,旨在進一步滿足職工的住房需求,更好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兩項文件自3月24日起開始實施。

  《貸款補充規定》對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作出三項調整:上調最高(基礎)額度:個人申請,最高額度從50萬元(人民幣,下同)提高至60萬元;家庭申請,最高額度從90萬元提高至110萬元;調整最高額度上浮情形和比例:購買本市首套房,上浮比例從20%提高至40%;有兩個及以上子女(含未成年子女和在全國範圍內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紀錄的成年子女)的家庭在本市購房,上浮比例從10%提高至50%;新增購買本市保障性住房上浮情形,上浮比例為20%。同時符合多種上浮情形可累加上浮比例,最高可上浮110%,即個人最高可貸126萬元,家庭最高可貸231萬元;優化動態調整機制,依據本市上年度末住房公積金個貸率,分區間調整最高額度上浮比例或暫停上浮。深圳市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按照往年數據,首套房上浮政策可覆蓋90%以上貸款申請職工。

  深圳市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前期意見徵集階段,有近10%的意見涉及提高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的賬戶餘額倍數。為切實回應群眾訴求,並充分考量該市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狀況,《貸款補充規定》將可貸額度從原本賬戶餘額的14倍提高至16倍,同時不超過上述最高額度。

  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調整為20%

  根據《貸款補充規定》,深圳公積金貸款不再區分首套和第二套,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調整為20%;購買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15%。若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和商業住房組合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則執行二者中較高者。

  為積極落實國家生育支持政策,切實加大對多子女家庭購房的支持力度,《貸款補充規定》明確,多子女家庭在深圳市已擁有一套住房的情形下,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可適用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