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懲獨」警告「台獨」勿心存僥倖

  鍾安平

  近日,台灣地區領導人賴清德再度妄稱兩岸「互不隸屬」,將大陸界定為「境外敵對勢力」,極具挑釁意味,對兩岸關係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進一步破壞台海局勢的和平穩定。

  台灣自1991年通過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兩岸不再處於敵對狀態。如今賴清德一意孤行,單方面改變兩岸現狀,改變對大陸的定性,貽害無窮。

  民進黨製造「綠色恐怖」

  賴清德還拋出所謂 「17項因應策略」,細讀這17項惡規,包括減少台灣民眾赴大陸旅行,限制宗教、文化、學術、教育等交流活動,強化管理在大陸發展的演藝人員等內容,無疑是在島內製造「綠色恐怖」,今後台灣人赴大陸旅遊都有可能被污名化,嚴重阻礙兩岸民間交流。

  賴清德發表破壞台海和平穩定的謬論的時間,恰巧是大陸頒布實施《反分裂國家法》20周年紀念日的前一天,暴露其自私醜陋的政治居心,為一己一黨政治私利,不惜犧牲包括台灣民眾在內的兩岸同胞福祉。

  當前,由於賴清德管治無能,政績乏善可陳,不僅施政處處被掣肘,而且民意支持每下愈況。賴清德此時拋出危險言論,企圖藉此進行政治操弄,轉移民眾對其政績不佳的注意力,刻意製造兩岸緊張態勢,以鞏固其個人權力。完全罔顧台灣民眾安全福祉,自私短視,格局低下。

  近日,大陸舉辦《反分裂國家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趙樂際出席並講話。2005年,《反分裂國家法》出台實施之際,正是時任台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肆無忌憚操弄「台獨」、拉抬個人聲勢最兇之時。《反分裂國家法》出台後,迅速發揮反「獨」促統的作用,有效震懾「台獨」的囂張氣焰。如今賴清德欲仿效陳水扁,重施故伎,但在《反分裂國家法》強大法律約束下,必定重蹈覆轍。

  遏制「台獨」法律制度持續完善

  20年來,《反分裂國家法》全面實施,牢牢把握兩岸關係主導權和主動權,進一步豐富完善「以法懲獨」的制度體系,堅決開展反分裂反干涉重大鬥爭,持續完善增進台灣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有力維護一個中國原則,推動反「獨」促統不斷取得新的進展和成效。「以法懲獨」的制度體系體現大陸的法治精神。

  近年來,大陸關於懲戒、遏制「台獨」分裂勢力的法律制度正持續完善。

  去年6月,《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簡稱「22條意見」)發布。「22條意見」對「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依法懲處措施,是全面依法治國在推進祖國完全統一進程中的具體運用。相信未來如何懲治「台獨」分子,如何維護廣大台灣同胞的利益,大陸在相關的法律制度建設方面會更加完善,更加具有針對性。

  《反分裂國家法》為國家統一奠定法治基礎,做好法制保障;同時也是定「時」,一旦「台獨」分子觸犯,就為其覆滅按下了倒計時。 廈門大學台灣研究中心主任陳先才稱,相關內容納入了中央政府的法律規範之中,警告意味十足,是在提醒「台獨」分子切勿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