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下月起試行直播聆訊

香港特區司法機構昨日宣布,將於4月1日起推行為期兩年的先導計劃,現場直播終審法院實質上訴案件的法庭程序。首兩宗作現場直播的終審法院案件將於今年4月1日和7日進行聆訊。
司法機構會在完成先導計劃後進行檢討,並擬訂在法院大樓外現場直播法庭程序的長遠安排。\大公報記者 黃釔淼
相關視頻保存一個月
先導計劃將覆蓋終審法院所有實質上訴案件的法庭程序,公眾可透過終院網站觀看現場直播。案件的核心書面資料會在聆訊前上載至終院網站。網上直播的相關資訊會在該法庭程序臨近時在終院及司法機構網站上公布。網上直播結束後,相關法庭程序的視頻會上載至終院網站,並在聆訊日之後保存一個月。
司法機構強調,包括傳媒在內的公眾人士不得錄製或使用現場直播片段作任何用途。立法會正在辯論《法院(遙距聆訊)條例草案》,當條例通過後,有關未經授權紀錄和發布法律程序的罪行的條文,將適用於先導計劃期間就終院聆訊進行的現場直播。
據悉,司法機構去年已透過外判公司就四宗終審法院案件進行網上直播,以測試有關安排的技術可行性,以及後勤和運作方面的細節。此次先導計劃將透過司法機構自家平台進行現場直播,取代之前的外判安排,以降低成本,善用公共資源。
不包括商業機密及國安案
司法機構亦決定,現場直播的案件會排除須保障兒童或精神不健全的成年人的權益、維護私隱、商業秘密或商業機密等的案件,以及與國家安全有關的訴訟、備受矚目的公共秩序案件或受高度政治關注的案件。
司法機構表示,排除上述例外案件類別的安排旨在維持在法庭內的應有行為舉止,避免對訴訟人和律師造成過大壓力,以及維護司法公正和公義。公眾人士親身出席聆訊的安排一如以往不受影響。
司法機構強調,司法公開是維持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及維護法治的基本原則。在維護司法公義這個凌駕性考慮因素的大前提下,在法院大樓外現場直播司法程序可增加法庭程序的透明度及加強公眾對司法程序的信心。
《大公報》早前曾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查詢關於進一步推動司法公開有關事項。張舉能回應表示,直播法庭程序有助於加強法庭程序的透明度及加強公眾對司法程序的信心,但需考慮視像直播或影響證人出庭作供的意願等,因此首階段選擇以處理法律問題為主的終審法院作為試點,下一步再考慮拓展至其他下級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