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廈聯管」 試驗計劃
推行時間:最快今年6月(為期一年)
試行地點:油尖旺區、深水埗區、九龍城區、荃灣區
主要內容:
•委聘具備豐富地區網絡,及大廈管理或相關經驗的非政府組織
•獲聘非政府組織的主要工作:
1 須向目標大廈的法團/業主/住戶宣傳及介紹試驗計劃
2 協助法團按《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的規定召開會議討論及議決參與試驗計劃
3 轉介有興趣參與試驗計劃的「三無大廈」業主予民政事務總署的「大廈管理專業顧問服務計劃」以成立法團
4 協助參與大廈處理採購「聯廈聯管」服務的事宜
5 監察已推行「聯廈聯管」大廈的狀況及每月提交工作報告等
6 如參與試驗計劃的「三無大廈」成立法團需時或尚未成立法團,但有關大廈業主同意參與試驗計劃,非政府組織需協助處理採購「聯廈聯管」服務的事宜
資料來源:民政事務處、物業管理業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