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擾亂立會秩序 朱凱廸陳志全加監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正就「35+串謀顛覆政權案」服刑的3名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朱凱廸及陳志全,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就三宗被指違「特權法」、涉2019及2020年的立法會會議期間擾亂立法會秩序案件應訊。朱凱廸及陳志全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時指,議會是議事地方,不容許兩人所作所為,兩人行為顯然出於政治目的,令應有的會議暫停或終止,遂判兩人監禁14天及32天,考慮到兩人正就串謀顛覆政權案服刑,准許部分刑期同期執行,最終分別加監7天及20天。同案不認罪的林卓廷,將押後至9月26日審訊。
林卓廷不認罪9月開審
昨日處理的三宗案件,分別為2019年逃犯條例法委會「鬧雙胞案」、2020年「立會潑臭水案」及「內委會擾亂秩序案」。
「鬧雙胞案」指2019年審議《逃犯條例》修訂法案時,建制派及煽暴派分別派員競逐法案委員會主席之位,最後「鬧雙胞」。原案共有7名被告,其中4人早前已與控方達成認罪協商,范國威、郭家麒獲撤控,區諾軒准以3,000元簽保守行為兩年,梁耀忠承認一罪被判囚兩星期,餘下一罪獲撤。
林卓廷被指於2019年5月11日當天在立法會一號會議室襲擊、妨礙或騷擾時任立法會議員陳恒鑌。他拒絕認罪,遂被押後至9月26日開審。控方表示,屆時將有9名證人作供,不涉警誡供詞,另會播放約1小時片段。
同案的朱凱廸及陳志全俱承認襲擊、妨礙或騷擾周浩鼎及葛珮帆,朱另再承認對象涉陳恒鑌。根據案情,陳恒鑌、葛珮帆有即日驗傷,涉肩部等地方輕微觸痛;周浩鼎則未提及有否傷勢。
控辯雙方其後處理朱凱廸、陳志全兩人涉及的「立會潑臭水案」。兩人被指於2020年6月4日立法會進行《國歌法》三讀辯論時潑臭水,各被控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施用有害物品及特權法下藐視兩罪。兩人昨日在庭上獲控方確認撤控,原案共有3名被告,餘下一人為許智峯,現正潛逃。
陳志全、朱凱廸同涉2020年「內委會擾亂秩序案」,與另外6人,即許智峯、尹兆堅、黃碧雲、張超雄、胡志偉及郭永健被控藐視罪。控方昨日表示,將對陳志全不提證供起訴,申請撤回朱凱廸的控罪。當裁判官問本案是否完結時,控方直言:「仲有啲被告唔喺度,未完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