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火義工」洗黑錢坐監 逾10.8萬元被充公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警方2019年12月拘捕疑與支援黑暴的「星火同盟」有關的4人,其中一人被控利用銀行戶口清洗逾63萬元黑錢。該人受審時自稱是「星火」的「義工」,負責向涉及修例風波的被捕者求助個案分發捐款。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高偉雄去年裁定被告洗黑錢罪成判囚16個月,案件昨日再開庭,法官頒下沒收令充公被告逾10.8萬元。
案發時17歲的被告余昕鈺,現年23歲,已服畢16個月刑期,昨日到庭應訊。控方申請充公合共108,228.78元,分別為警方在案中檢取的現金,以及被告在銀行戶口被凍結的結餘,金額少於案中的犯罪所得。被告在庭上確認,他同意沒收令。
控方續請法庭頒令,被告須在今年10月前繳交充公款項,否則要加監6個月。區院暫委法官高偉雄頒下沒收令後,督促警方盡快行動執行沒收令。
被告余昕鈺,案發時擔任時任九龍城區議員黃國桐助理,被控於2019年6月3日至12月28日,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即在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所持賬戶的總額港幣638,946.25元款項,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暫委法官高偉雄於去年3月就該項洗黑錢罪裁決時明言,不信納被告稱有關款項是「星火同盟」的捐款,用作提供所謂的「人道援助」,認為「星火」有自己的銀行戶口,無須經義工賬戶轉賬,而賬目相關文件曾提及「gear」(裝備),不可能屬於有關人等被捕等引致的經濟困難。同時,被告的存款與經濟狀況不相稱,遂裁定被告洗黑錢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