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步走防濫派藥 公院年慳數千萬

3·24起每次配發最多24周 備用藥限量處方25%
部分公立醫院常大手筆配藥,有病人獲發大包不必要藥物造成浪費,醫院管理局昨日宣布分兩階段實施善用藥物新措施,包括由本月24日起,所有出院、專科門診及普通科門診病人,每次只配發不多於24個星期的藥物;另外,處方多於28天的「有需要時服用藥物」,系統將自動設定配發量為處方的25%。到今年第四季,醫管局將實施次階段措施,屆時病人將獲發一次性8星期配發量的「有需要時服用藥物」,或按需要每8星期覆配相關藥物。醫管局預計,新措施可減少10%慢性病藥物及65%「有需要時服用藥物」的處方。兩階段實施後,每年能節省數以千萬元的藥物開支。
據香港醫管局統計,2023/2024年度的藥物開支為131億元,比2021/2022年度增加超過30%。醫管局聯網服務總監鄧耀鏗日前表示,其中有三分之一用於住院或出院病人的藥物,餘下用於門診病人,而門診病人中用於專科的藥物佔比達90%。
鄧耀鏗表示,「有需要時服用藥物」有較大可能出現處方藥物數量與病人實際需求不符的情況,「例如止痛藥『撲熱息痛』,其實根本近65%病人無須再獲覆配。」
鄧耀鏗引述香港大學一項研究指,長者病情容易出現變化,或不需再服用止痛藥與治療便秘等「有需要時服用藥物」。因應該情況,醫管局將分兩階段實施善用藥物新措施。
首階段將由本月24日開始,屆時所有出院、專科門診及普通科門診病人每次均只會獲配發不多於24星期的藥物;若病人獲處方多於24個星期的藥物,醫管局會安排病人分期覆配相關藥物。
「有需要時服用藥物」方面,醫管局規定如處方多於28日,系統會自動設定配發量為處方的25%,醫生亦可按臨床需要調整實際配發量。醫管局總藥劑師崔俊明解釋,「假設處方3個月(有需要時服用)藥物、即90粒藥,實際上只向病人派發約23粒藥。當然,醫生可根據不同需要調整至25%、50%,甚至100%。」
次階段預計第四季實施,屆時醫管局將進一步減少配發「有需要時服用藥物」,病人只會獲配發一次性8星期的數量。但如屬長期需要服用該類藥物的病人,則會按需要每8星期覆配一次。
癌藥納名冊或只需十多元
至於討論多時的調整公立醫院藥物收費水平,鄧耀鏗指,已向特區政府醫務衞生局提交不同建議,「如果病人可以付出多一點的話,最終醫管局的資源或藥物名冊,可幫助更多最有需要的病人,癌症便是其中一個例子。」他舉例說,近期一款治療末期腸癌的藥物因被納入藥物名冊,對中產病人幫助極大,「一些中產病人收入水平未跌入安全網,之前藥物又未納入名冊,治療費動輒10萬元至20萬元。」如能與藥廠「傾出一個很合理的價錢」,該藥又同時被納入藥物名冊內,意味中產病人也能以每單位藥物15元的費用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