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兩會建言】加快港人港企在內地專利認證
隨着國家對知識產權戰略的深入實施,全面提升了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這一戰略與《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關於區域內創新合作的要求相輔相成,共同推動了大灣區內的知識產權合作與發展。然而,當前內地與香港在專利審批標準上尚未統一,令在香港已獲審批的專利需在內地重新申請。重複申請過程不僅增加了香港創科企業的行政成本,而且一般而言審批時間需要數年才能獲得內地專利認可,導致錯失了利用專利技術籌集資金和吸引投資的最佳時機,進一步壓制了其發展潛力,削弱了市場競爭力。
民建聯對此有三項建議:
一是優化並常態化專利優先審查試點項目。建議國家知識產權局在香港知識產權署以及廣東省和深圳市的知識產權部門的協同配合下,進一步優化並考慮將專利優先審查試點項目常態化,使符合內地專利申請要求的香港發明能夠在更短時間內獲得專利授權,從而加快科研成果的保護和轉化進程。
鑒於專利保護的地域性特點,相關當局應進一步研究並推行更多跨境便利措施,強化跨境專利保護機制,以大大促進內地與香港兩地科研機構及企業的科研項目和成果能夠更快速地獲得知識產權保護,加速研發成果的市場化,推動知識產權貿易的蓬勃發展。
二是推動資訊共用與優先審查通道。應推動香港知識產權署(IPD)與內地國家知識產權局(CNIPA)之間的資訊共用,確保專利資料的透明和可及性。參與專利審查高速路(PPH)的專利申請將自動進入優先審查通道,專利審核人員將根據香港的審批結果,以更高效的方式進行內地的獨立評估,從而促進審批速度,有助於提高專利審批的效率。
三是探索「大灣區專利互認試點」。在特定技術領域(如生物醫藥、高端製造、人工智能、新能源等),由國家知識產權局(CNIPA)與港澳三地聯合制定審查標準,試點區域性知識產權互認機制,讓獲三地聯合審查標準的專利能在大灣區內應用,通過大灣區相關的規則標準銜接,推動創新科技企業發展。此舉有助於降低企業的專利申請成本,提高專利保護效率,促進大灣區內的科技創新企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