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淺說】中國碳中和目標 為新產業巨大機遇
陸宏立 理大工商管理博士、香港銀行學會會士、上市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目前,化石能源佔比世界能源消耗總量高達84%,中短期內仍將佔主導地位。化石能源釋出大量二氧化碳。為達至碳中和,全球必須通力合作,開發清潔、環保之新能源。
筆者在今年2月27日在理大出席由紫荊文化集團主辦的「紫荊·院士開講」後,加深了對此方面的認識。中國科學院院士、材料科學家成會明發表「碳中和與新材料」講演。成院士首先指出,化石能源消耗及二氧化碳排放大量增長威脅可持續發展。化石能源消耗,達至C02濃度升高,每升高攝氏1度,桑田變沙漠。
碳中和釋義一個國家、地區、企業甚至個人測算其在一定時間內,直接或間接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通過植樹造林、節能減排、二氧化碳轉化利用等形式所抵消,實現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低或零排放」,使社會整體實現CO2排放和吸收相等。碳中和本質,是能源問題、氣候問題,也是發展問題。
第四次能源革命的標誌為可再生能源的興起,主要特徵為能源資源從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轉變,能源結構從高碳向低碳和無碳轉變。能源產業由資源屬性向製造屬性的轉變。這些轉變,可配合第四次工業革命,即以大數據為基礎的智能製造革命。
開發和利用可再生能源是實現碳中和的根本途徑,可引發新能源革命的興起,包括風能、太陽能、水能、潮汐能、地熱能等。而達至碳中和,可帶來新產業的興起,包括光伏、風電裝機、跨區輸電通道、電動車充電站等。近年來,新疆大力發展新能源產業,不斷推動風電和光伏發電基地開發建設。位於吉木乃縣的風力電項目,預計年均發電量7.84億千瓦時,相當於節約25.1萬噸標準煤,減少CO2碳排放量約75.26萬噸。
內地近期重啟在2017年停止的核證自顧減排量(CCER)計劃,鼓勵從事植樹造林、太陽能發電、海上風電等企業。
新能源企業有望出海
同濟大學阮青松教授預料國家將圍繞「雙碳」目標進一步推出激勵政策,包括對光伏、風電等領域的技術創新支持以及電網基礎設施優化。隨着全球能源結構轉型,中國新能源企業在海外市場的布局也將受到政策鼓勵。
這些舉措,香港可借鑑。
題為編者所擬。本版文章,為作者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