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讀者/角色像人,但不是真人\米 哈
我們常說,一個角色要「活起來」。然而,這並不意味要將他塑造成一個完全等同於現實的個體。像真,而不是真,本來就是藝術的特質。
角色是對人性的提煉。我們寫角色,是把他們當作真人來對待,卻又知道他們高於現實。我們寫出了他們的性格、行為、動機,甚至內心矛盾,卻又比現實生活中的人多了一份變數與偶然。
人物塑造是外在特徵的總和,包括外貌、語言、行為、職業、背景等,這些是角色「看起來」的樣子。但,在這之下,真正決定角色靈魂的是「人物真相」,也就是他在內心深處究竟是怎樣的人。
他是忠誠的,還是反叛的?勇敢的,還是懦弱的?善良的,還是殘酷的?這些問題並不能靠外在形象來回答,而是必須通過角色的選擇與行為(甚至不是他的說話)來呈現。
最能揭示人物真相的方式,就是讓他面對「兩難」。當角色入了絕境,他做出的選擇,才真正展現出他的本質,這就像「電車難題」(Trolley Problem):他應該拉杆,犧牲一人來拯救五人嗎?還是應該什麼都不做,讓悲劇按本來的軌跡發生?
人物真相,也包括慾望。我們甚至可以武斷地說:一個活生生的角色,必然有強烈的慾望,例如尋寶、報仇、贏得愛情,總之就是有深層次的驅動力。慾望讓角色變得有血有肉,正如人類的行動都源於內在的渴望。
然而,光有慾望不夠,像人的角色便需要合理的「動機」:為什麼角色想要這件事?他的過去經歷了什麼而塑造了慾望?他真的想慾望被滿足,還只是追求那追求慾望的過程?
現實中的人是矛盾的,角色也是如此。最能打動讀者或觀眾的角色,通常不是完美的英雄,而是內心充滿掙扎的人。角色的選擇不一定是對的,但卻是符合他們的人物真相。
當以上元素交織在一起,角色便真正「活起來」。他們像人,卻不是真人,因為他們更清晰,也更永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