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而有征】懷舊
劉 征
毛姆在《尋歡作樂》一書中得出一個結論,知名作家倘若要在生前就看到自己的聲譽達到巔峰,最好是活的時間愈久愈好。因為人都有一個怪癖,他們只有等到一定年紀,才會開始懷念自己年輕時候那些事兒,並為它們賦予美學價值。對待那些他們讀過的書也是一樣,只有等到這些讀者足夠老,至少要到過了30歲,讀者才會對他們曾經讀過的書發出真正純粹的讚美。而且,這些讚美還是由衷的,不包含任何條件的。想當初,在這些書剛剛出版的那些年,要讓一部新作獲得讚揚,這幾乎是一個奢望。即便它確實寫得很好,人們願意當即就讚美它,也總有一些不一樣的聲音發出來。這些聲音多半來自書評人,他們歷來就口味很高,等閒一部作品是很難滿足他的。
可是隨着時間的流逝,這種褒獎不再需要任何條件。人們都對它們稱頌不已,就像他們忽然才發現它竟是這樣完美無瑕。然後毛姆說,這不完全是書的功勞,閱讀者借此來緬懷自己的青春:「他們年輕時讀過的書籍由於浸染着他們青春的光華而富於魅力,每一年他們都會給寫着這些書的作者添上更多的優點。」
如果閱讀確有崇尚舊文習慣的話,那麼每一個時代就只有一個黃金時代。那是通過追憶他年輕時候學到的前代那裏獲得的。活地阿倫曾經在《情迷午夜巴黎》當中說起過這件事。一個人穿越到他的前代,他歷來崇尚這個時代,結果到了以後才發現,那個時代的人竟也只喜歡他們的前代。毛姆將這個前代與讀者的當代重疊了。書的作者們經常寫一些他那個年代早已功成名就的人,或者一些在當代十分流行的傳奇,但他偏偏不寫這些人的成就,更願意寫他們的奮鬥。那樣一來,這作品就充滿了希望。即便作家要寫一個沒有年代的主人公,這個主人公也不是主流的,他常常是一個邊緣人物,這反倒引起了人們對於時代的反思。無論如何,懷舊是相當理想的。它既是寫實的,又是詩意的。
青春之所以常常成為懷舊的目的地,因為那個地方就像魯本斯筆下土耳其浴室,充滿了帶有性暗示的肥美景象,且還有一股子異國風情。就像一個年輕人,對待自己正在經歷的青春是毫無經驗的,他的衝動當中帶有某種危險,這讓他更具有誘惑力了。我們都很喜歡那種感覺,無論在什麼年紀,尤其是在年長之後,這種思念甚至是與日俱增。以至於,有一天,當我們向周圍看上一眼,會發現周遭的一切都十分陌生。實際上,它們的到來早有預兆,每一個新的東西被替換,都是在原來的基礎上更換的。但是它有些不易察覺,等到我們發現的時候,這世界早變了樣。而你自己打小秉持的那些信念,到了現在忽然就顯得有些不合時宜。
不過,文字是最適合懷舊的了。它沒有形態。任何形象的,一旦接觸,就難以克制時間的侵襲。你本來歡欣雀躍,只消對它看上一眼,就會對自己心心念念的過往感到失望。閱讀是這一系列舊物當中最可接受的,儘管文字也可能過時,但你的記憶可以修補這一切,令它們生出一種既現在,又過往的複雜感,然後,你自己就會沉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