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代表:組建物業管理委員會 協同治理住宅小區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旻 兩會報道)內地城市住宅小區存在的業主委員會監管缺失以及物業公司侵害業主利益已成為社會民生的痛點之一。全國人大代表、國網無錫供電公司電纜運檢中心主任、黨支部副書記何光華建議,由政府主管部門、基層街道社區、物業企業、小區業主等共同發力,推動在全國層面組建物業管理委員會,為基層治理建立新路徑。何光華在深入調研中發現,目前,內地城市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普遍存在運行難的問題。不少業主委員會成員法律意識不強,能力參差不齊,有些業主委員會在成立之初就帶有謀取個人私利等目的。此外,對業主委員會監管難。部分業主委員會認為業主自治可以我行我素,圍牆而治,出現問題就一推了之,甚至有些業委會成員還亂作為,尋求個人或者小圈子的利益,破壞了小區的和諧穩定。物業企業、業主委員會、業主之間矛盾層出不窮,屬地政府疲於應付,難以處理到位。業主委員會已成為引發基層矛盾的高發地帶。
公告徵求意見保障科學決策
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江蘇代表團審議時強調,基層治理和民生保障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是促進共同富裕,打造高品質生活的基礎性工程。為此,何光華建議,為更好提升基層治理效能,亟須在業主自治組織建設上做更多研究創新:組建「物業管理委員會」,建立物業管理委員會工作制度;每年制定計劃,定期向全體業主通報工作情況;及時向業主公示公開公共收益、共用設備、共用場地等管理使用事宜,強化協同發力。針對業主共同決策難的現狀,建立臨時業主大會反向徵求意見機制,以公告徵求、組織嚴控為科學決策提供保障。何光華表示,物業管理委員會在法定情形下代行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職責。同時,對符合條件的,要依法依規推動成立業主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