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員回應】國家涉外法治建設 港應發揮重要作用

  多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兩高」報告強調了依法平等保護包括港資、外資在內地的法律權益,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司法法律合作和法規銜接,將進一步鞏固大灣區的營商環境,香港必須用好「港資港法港仲裁」等優勢,推動發展成為國際調解中心、仲裁中心,在國家涉外法治建設上發揮重要作用。

  帶動制定「一帶一路」紛爭解決方式

  全國人大香港代表團昨日舉行記者會,回應兩高報告。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梁美芬表示,國家對出海企業的保護非常重視,尤其是與「一帶一路」國家的合作中,她建議以香港為核心,帶動制定「一帶一路」紛爭解決方式,以及經貿合同標準化。

  全國政協常委、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會長姚志勝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營商環境的優化與港澳台同胞權益的保護,是推動區域融合發展的重要要求。當前,國家大力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大灣區的深圳前海和香港的北部都會區,將有越來越多的內地和港澳台企業進駐。他建議因應創科和國際貿易的新形勢,用好「港資港法港仲裁」擴大後的法治條件,在稅務和競爭等方面加強兩地法治對接,助力區域融合與經濟高質量發展。

  倡擴大「港資港法港仲裁」適用範圍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陳曼琪認為,今年兩高報告有兩個亮點:一是善用典型案例,包括提到發布「典型案例」 、「涉僑典型案例」等,做到結合成文法與判例法優勢,提升法律的穩定性、透明性及靈活性、法理情兼容,有助國家營造國際一流的營商環境,持續提升涉外審判國際影響力;二是強調加強涉外法治建設,提升涉外司法效能,依法保障中國企業參與國際合作與競爭,相信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中心和國際調解院所在地,必定有更大發展,建議中央逐步擴大「港資港法」及「港資港仲裁」的適用範圍。

  全國政協委員、一邦國際網上仲調中心(eBRAM)董事會主席蘇紹聰表示,近年國際地緣政治關係複雜多變,在港的外資有可能會因此擔心在投資內地時遇上保護主義等情況,今年最高法工作報告提到有關依法平等保護國有、民營、外資等各種所有制企業產權和自主經營權,促推法治經濟、信用經濟建設等,正強調了無論是內地企業,或者是港資、外資,大家的法律權益都能夠得到依法保障,有力提升世界各地商界對內地營商環境的信心。

  在建立粵港澳大灣區司法法律合作對接平台方面,蘇紹聰表示,特區政府已成功爭取並落實舉行兩屆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超過480名港澳律師獲發大灣區律師執業證,助力發揮大灣區「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優勢,期望司法部未來繼續推展大灣區律師相關政策,又呼籲香港的商界與法律界攜手積極推廣「港資港法港仲裁」,進一步鞏固大灣區的營商環境,助力國家涉外法治建設。

  ●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子晉、蔡學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