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毒品問題全球共治 提供中國方案

中方嚴格管控合法用途
生產環節:批准5家定點企業(如宜昌人福藥業、國藥集團),2023年生產芬太尼原料藥9.89公斤、舒芬太尼4.702公斤等,總計84.969公斤,嚴格按國家藥監局年度計劃執行。
流通環節:限定3家全國性批發企業(如國藥集團)和626家區域性企業經營,零售企業禁售。2023年銷售包括庫存的芬太尼類原料藥95.97公斤,未發現流失。
使用環節:醫療機構實行醫生處方、實名登記、雙人雙鎖、「憑舊領新」等制度,2017年以來僅破獲3起國內販賣案,未見向境外走私。
出口環節:實行許可證制度,2023年出口9.766公斤,僅限韓國、越南、智利等國,未向北美出口。進口國核查後方核發許可。
信息化追溯:利用電子標籤、物聯網等技術,動態監控全鏈條。
成效:中國確保芬太尼類藥品(如注射劑、透皮貼劑)滿足手術麻醉、癌痛治療等需求,佔麻醉藥品市場66%,同時通過閉環管理杜絕流失風險,完美實現「保障用藥+嚴格管制」的雙重目標。
嚴厲打擊非法活動
專項行動:2019年整類列管後,連續3年開展打擊製販芬太尼犯罪專項行動,2023年組織專項清理,聯合海關、郵政加大口岸、寄遞查緝。
法律保障: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制定涉案法律適用意見及立案追訴標準,發布芬太尼依賴性折算表,為執法提供依據。
網絡清理:針對非法銷售信息,國家禁毒辦督促平台落實實名註冊、信息審核,至2024年6月刪除14萬餘條違規信息,關閉14個平台。
成效顯著:整類列管後,未發現向境外走私芬太尼類物質案件。
挑戰:不法分子通過網絡和化學修飾規避監管仍具挑戰,但高壓打擊和網絡整治有效切斷犯罪鏈條,彰顯中國對新型毒品的強硬態度。
前體化學品監管
法規體系:《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為基礎,已列管4-ANPP、NPP、4-AP等5種前體,聯合國2024年前列管前體全部納入。
分級管理:第一類(如4-ANPP)需省級審批,第二類(如Norfentanyl)需備案和地縣級許可。
出口核查:通過國際麻醉品管制局PEN系統核查,未發現列管前體出口。
信息化監管:全國易製毒化學品管理系統實現動態監控,11部門推進追溯體系建設。
挑戰:前體管控從源頭遏制芬太尼製造,未發現非法出口體現成效。但不法分子利用非列管化學品和國際法律差異仍需警惕。
科技手段研發與應用
實驗室網絡:建成「1+5+N」體系,國家毒品實驗室統領5個區域分中心及省市級實驗室,總面積7.1萬平方米,專業人員650餘名。
技術創新:首創核磁共振譜圖監測,篩查1000餘台儀器譜圖,發現21種芬太尼類物質;開發污水檢測,覆蓋365個城市。
監測與鑒定:建立高通量檢測方法,研製標準譜圖庫,累計分析6萬餘份污水、15萬份毛髮樣品。
風險評估:通過動物實驗評估25種物質成癮性,發布折算表。
社會治理與全民參與
部門協同:網信、公安、海關等聯動,整治互聯網、寄遞、口岸風險。
責任落實:約談重點企業,排查生物製藥、化工園區等重點領域。
宣傳教育:發布禁毒通告,培訓從業人員,2023年1億餘學生參與禁毒競賽,4000萬觀眾觀看決賽直播。
國際合作與全球共治
中美合作:聯合破獲王某璽、陳某平等案件,2024年情報交流超百次,舉行工作組會議。
多邊機制:與30餘國簽50份合作文件,參與聯合國SMART項目、國際麻醉品管制局行動。
前體核查:使用PEN系統核查,與歐盟、墨西哥等建立合作機制,2024年中墨會議通過工作規則。
技術交流:分享污水監測技術,與美國、歐盟等開展多次技術研討。
主張與倡議
合作共贏:倡導平等互助,反對指責推諉,增強政治意願。
系統治理:強調減需減供並舉,剖析深層原因。
技術共享:推動檢驗、監測技術合作。
共治願景:構建無毒人類命運共同體。
成效:合作成果(如中美案件突破)展現務實成效,倡議為全球治理提供中國方案,體現大國擔當。
中國展望與全球願景
成 效
•中國通過整類列管、嚴格監管、科技支撐、國際合作,杜絕芬太尼濫用風險,未發現向境外流失,禁毒形勢穩中向好。
倡 議
持續履責:完善列管、加大查緝、強化技術。
全球合作:倡導綜合治理,推動理念與行動創新,攜手應對挑戰。
資料來源:《中國的芬太尼類物質管控》白皮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