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路並舉 支持創科

  1、創新要素融通

  •對港澳高校在前海合作區依法設立孵化機構,促進港澳高校人才在前海創新創業予以支持;對港澳高校在前海合作區依法設立孵化基金予以支持

  2、支持創新生態

  •支持龍頭企業牽頭、港澳高校、研發中心參與、各創新主體協同組建科技創新聯合體,對符合條件的予以資金支持

  3、構建知產系統

  •支持企業或機構推動科技成果向技術標準轉化

  4、發展數字經濟

  •符合條件的數字經濟企業可根據《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促進產業集聚辦公用房資金補貼辦法》申請辦公用房購置扶持及租金扶持

  5、鼓勵海洋創科

  •對新落戶前海合作區的海洋科技企業,按照一定標準予以一次性落戶獎勵

  資料來源:《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支持科技創新實施辦法(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