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水集/罪有應得
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控參與2019年7月21日元朗暴動罪名成立,昨日被法庭判囚37個月,同案另外6名被告分別被判囚25個月至31個月。判決彰顯了法治,被告完全是罪有應得。
法官在判刑時指出,2019年是不少人的人生轉折點,亦是「東方之珠黯然失色的年度」。而當天發生的暴力事件,則是修例風波的一個重大轉折點,亂港勢力由此變得更加暴戾,徹底「黑暴化」,而林卓廷在其中扮演了非常關鍵角色。
法庭證據顯示,當晚有不少黑衣人趕往元朗搞事,在元朗港鐵站與一群白衣人對峙並發生打鬥,林卓廷趕到當地,但他既沒有打電話報警,要求警方保護,也沒有調解雙方,令衝突降溫,反是用手機直播現場畫面,更要求暴動者「頂住」、「唔好退」。法官一語中的:「這不是拱火澆油是什麼!」
法官進一步質疑,林卓廷從政經驗不淺,捫心自問當晚真是為了監督警察執法、調解閘內閘外對壘雙方嗎?林有沒有忽悠他人,甚至自己呢?
事實上,如果不是林卓廷的煽風點火,當晚就不會有那麼多黑衣人到元朗聚集,兩派人馬衝突也不會演變成大規模暴動,更不會有一眾被告今天的下場。可笑的是,在事件發生後,林卓廷一直以「受害人身份」自居,至今也沒有表現出任何悔意。然而,法庭是講事實重證據的地方,當日林為黑暴「拱火」的直播視頻如今成為呈堂證供,林參與暴動無可抵賴,撕下了他的「受害者」偽裝。
修例風波已漸漸遠去,但那是香港歷史上永遠抹不去的傷疤,是港人心中的一段慘痛回憶。更令人警醒的是,昨日法庭判決此案時,仍有一些旁聽者為林卓廷撐腰打氣,其親友在求情信中更以「正直無私」來形容林卓廷的為人。可見香港亂的土壤尚未徹底鏟除,興的根基有待進一步鞏固,特區政府要統籌好發展和安全的關係,才能更好地推動香港由治及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