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於奧運】體育與媒體 1+1大於2的力量

李漢源
體育賽事與媒體報道之間的關係,實際上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體育賽事需要媒體的報道,才能讓廣大群眾知曉其精彩;而媒體則需要不斷尋找體育資訊,以滿足讀者和觀眾的需求,當兩者有效配合時,便形成了一個雙贏的局面。試想像一下,如果賽事沒有報道,將會有多少人對這些精彩瞬間一無所知?因此不論賽事的規模大小,都需要媒體的介入,才能讓全港市民乃至全世界的觀眾獲得相關資訊。
體育不僅是新聞也是一種娛樂,在大眾中很受歡迎,受眾亦非常多,因此,主辦單位通常會設立媒體中心,提供報道所需的資料和服務,讓媒體能夠更好地進行報道;媒體則依賴大會提供的資訊,發掘更多故事,讓觀眾能夠感受到賽事背後的情感和激情。主辦者在這一過程中遵循的原則是「服務媒體就是服務賽事」,這種理念強調了「善待媒體」的重要性。透過加強體育媒體與電視轉播的協調和溝通,主辦方致力於為各媒體和記者提供最合適、最專業的服務,確保他們能夠全面、迅速且客觀地報道賽事。
對於小型賽事,主辦者通常會廣泛發送媒體邀請函,有時甚至會通過電話再次邀請。當有重要賽事時,媒體則會主動申請採訪,這時主辦者需要準備詳盡的背景資料,尤其重要的是賽事流程和運動員的名字翻譯,因為如果每個媒體都用自己的方式翻譯運動員的名字,觀眾很可能會感到困惑,因此大會應該提供統一的翻譯,以確保所有報道中的運動員名字一致,減少混淆。在大型賽事如奧運和亞運中主辦方會設立主新聞中心(Main Press Centre, MPC)來接待媒體,像奧運會和世界盃,更會設主媒體中心(Main Media Centre, MMC),通常設在大型展覽館內,接待的記者數量可達10,000名。雖然並不是所有記者都待在中心,他們會分別前往不同的項目場館進行採訪,但仍會有約3,000名媒體人在中心工作,為賽事報道貢獻自己的力量。
在賽前,MMC需要進行全面的規劃,包括選址、建設、交通、物流、技術、住宿、餐飲、安全、註冊以及相關媒體設施等。這些準備工作往往比搭建一間電視台還要複雜。以2011年深圳大學生運動會為例,MPC是新建的,賽事結束後便轉變為深圳電視台的辦公地點。而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MMC也是全新建設的展覽館。
MMC、MPC及國際廣播中心(IBC)聽起來是同一中心,但實際運作方式不盡相同,讓我留待下次進一步詳細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