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度規管網約車 保障各持份者利益

  符傳富 自由黨黨員 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政治助理

  Uber於十多年前在美國起家,發展迅速,不斷進入不同的國家和市場,每每都會與當地原有的士業造成巨大衝突。時至今日,大部分地方網約車和的士業的衝突都已經告一段落,如在澳門,Uber已被完全禁止營運,而在內地,Uber被收購退出市場,亦有其他地區修訂法例,將Uber納入監管,向其收取部分收益以補貼的士,令雙方能夠在平等的環境下繼續營運。不過,在香港,的士和Uber的鬥爭,十多年來從未間斷,其間政府曾加強對白牌車的罰則和以不同方法提升的士服務,仍無法解決問題。

  最近,本港另一個主要網約車平台容許其所配對的車隊提供白牌車,並在平台上向乘客提供相關選項,再次激起了的士業界的強烈不滿,要挾罷駛以迫使政府取締白牌車。幸在社會各界包括各大傳媒的連日報道下,政府亦積極處理,以至特首李家超也就此事發聲,相關人士最後取消了罷駛行動。

  的士和網約車衝突無關科技

  我在十多年前已有參與的士業界的工作,其後亦曾在主管相關政策的政府部門工作,見證着的士業界一直以來的抗爭。最初的焦點曾經是新科技與舊經濟的對立,但隨着大大小小的士網約平台的出現,以至Uber自己也有了召喚的士的功能,因科技所帶來的便利亦可惠及傳統的士乘客,包括實時追蹤位置、司機評分等,相關發展充分說明的士和Uber之間的衝突與科技無關。

  事實上,引起衝突的核心問題在於不公平競爭。的士受到政府嚴格規管,而Uber所用的就是避過了所有規管的白牌車,而提供的是同質性非常高的個人化點對點服務,造成了雙方的不公平競爭。在經濟學而言,只要受到規管,就會造成損失,所以坦白地說,無論的士如何提升服務水平,也無法與白牌車競爭。

  香港路少人多車多,一直把的士視為公共交通規管,限制其數量、經營範圍、收費、車種等等,確保其不能無限制發展,鼓勵市民使用集體交通運輸工具,達至整體公共利益最大化。在這個背景下,政府必須取締不受規管的白牌車,尤其是平台經濟出現,令過往的規管模式無法有效執行。

  確保結束不公平競爭的情況

  網約車平台往往透過向司機抽成牟取暴利。根據相關報道,有網約車平台向司機收取25%至30%的收入。假設每日的收入是2,000元,司機就要把大約500、600元上繳給平台,比一般的士車租還要多,而且司機需要自備車輛,負責維修等相關費用,平台一概不會提供。在巨大的利益驅使下,網約白牌車屢禁不止,甚至有其他平台加入,故此政府最近已經表明將會規管相關網約平台,但同時會檢視是否有需要設立另類的網約車牌照。

  政府制定網約平台規管的時候,必須充分考慮目前對的士的規管,確保不會繼續出現不公平競爭的情況。首先,過去政府一直以招標發出的士牌照,價高者得,倘若最終政府需要另外增發網約車牌照,政府亦應要求相關牌照持有人繳付一定費用,並把相關收入補貼傳統的士業界,令兩者的營運成本不會出現明顯差別。其次,由於商用車的高使用量,為確保安全,目前用作的士營運的車輛要求與一般私家車不同,而且無論車齡多少都須要每年驗車。政府應檢視相關安排,確保對所有提供個人化點對點服務的車輛一視同仁。另外,白牌車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有機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和行人都會失去應有保障,政府要確保將來使用網約平台的車輛必須有適用的保險。

  同一時間,新增的五個的士車隊已經整裝待發,提供較高端的個人化點對點服務,屆時相信可以滿足市民該方面的需求。政府必須盡快把這十多年來的亂象撥亂反正,取締白牌車,將網約平台納入規管,重新掌握對個人化點對點服務市場的主導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