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前瞻之民企發展】立法禁逐利執法 護民企合法權益


全國兩會前夕,習近平總書記在京出席民營企業座談會並發表重要講話。這是時隔6年後,中央再次召開高規格民營企業座談會,凸顯中央對民營經濟發展一脈相承的支持以及提振民企信心的堅定決心,也折射出民營經濟在國家發展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座談會後,《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二審稿於24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二審稿裏增加多項保障民企權益的規定,其中特別列明「不得實施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罰款」,從立法層面對當前出現逐利性執法問題堅決說「不」。●香港文匯報記者 王玨 北京報道
近年來,中國民營經濟發展迎來連番利好。在法治保障層面,《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已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審議;在政策支持層面,《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推出八方面31條舉措,從市場准入、要素獲取、公平執法、權益保護等方面改善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各部門出台了一連串支持便利企業發展的措施,微觀主體信心正不斷增強。
「遠洋捕撈」做法阻礙民企發展
「不少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舉措,有些已經釋放紅利,有些尚未落實到位,需要加緊落地。」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營商環境專家組成員胡錦光對香港文匯報指出,部分制約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難題依然存在,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中提到,民營經濟發展正面臨一些困難和挑戰。胡錦光認為,這些困難包括,少數地方、部門對民營企業還存在逐利性執法、「遠洋捕撈」式異地執法(即執法機關異地抓捕民營企業家,查封、凍結甚至劃轉外地企業和個人財產的情況)等損害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的現象,融資難融資貴、市場准入不公平等老問題亦給民企發展帶來較大困擾。
胡錦光認為,破解民營經濟發展的困難,核心在於提供法治化的營商環境。各級政府應參照近年中央重要政策文件、國務院出台的《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基本原則和精神,將法治作為貫穿營商環境建設的一條鮮明主線,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減少公權力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激發市場經濟的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此外,正在二審的《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第七章權益保護章節共計13條法律規定,為保護民營企業權益提供了更為全面的法律保障。不過,法律最終能否發揮效率,真正保障企業權益,需要從體制機制到法規細則等多方面保障,相關部門、執法機構等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去年以來多地出現「遠洋捕撈」式異地執法案件,外界詬病此種做法實為「抓」商引資、以刑化債,在社會上引發極大反響。中央及有關部門亦回應社會呼聲,多次發聲及發布文件要求各地禁止「逐利性執法」行為。
從法律上斬斷地方政府利益鏈
全國人大代表朱征夫長期關注針對企業的異地「逐利性執法」現象,他表示,二十屆三中全會對規範涉民營企業的行政檢查作了專門部署,中央多部門近期也出台相應文件,需要真正將有關政策落地生效。朱征夫建議通過修改法律或者作出立法解釋,將刑法第64條規定的「刑事案件罰沒所得一律上繳國庫」中的「國庫」明確規定或解釋為「中央國庫」,由此從法律上斬斷地方政府逐利執法的利益鏈條。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金台律師事務所主任皮劍龍擬在今年全國兩會提交「關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嚴厲糾治違規異地執法的提案」。皮劍龍指出,《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明確提出「細化辦案程序,規範異地執法行為」,應細化並充實此項內容,明文規定禁止逐利性執法,禁止執法機關以罰款為手段搞創收,禁止用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經濟糾紛,禁止爭搶有罰沒收益案件的管轄權等,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合法人身財產權益。此外,對逐利性執法違法行為嚴肅問責,並建立健全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社會公眾積極舉報違法違規行為,形成全社會共同監督的良好氛圍。
《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二審稿增加內容
●根據立法法的規定,與經營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文件,屬於審判、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解釋,不溯及既往,但為了更好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別規定除外
●針對同一檢查對象的多個檢查事項,應當盡可能合併或者納入跨部門聯合檢查範圍
●任何單位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向民營經濟組織收取費用,不得實施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罰款,不得向民營經濟組織攤派財物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情況
來源:新華社
多部門合力護航民營經濟
●國家發展改革委:持續推進基礎設施競爭性領域向民營企業公平開放,支持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兩重」「兩新」,加力解決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問題。
●工業和信息化部:健全完善優質企業梯度培育體系,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承擔國家級科研任務。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深入實施註冊登記便利化改革,着力解決企業遷移難、地方隱性壁壘等問題,加大涉企亂收費整治力度。
●國家能源局:支持有能力的民營企業承擔核電領域國家重大技術攻關任務,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核電產業鏈供應鏈建設,支持民營企業以多種形式參與油氣勘探開發、電力設施建設等項目建設。
●中國人民銀行:暢通股、債、貸三種融資渠道,加大各類金融資源要素投入,着力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加大民營小微企業的首貸、續貸、信用貸支持力度,為重點民間投資項目搭建銀企精準對接平台,切實提高民營企業融資滿足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