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競爭及權益保護入法 提振民企發展信心


《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24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二次審議。二審之後,常委會法工委還將進一步徵求各方面意見,修改完善草案,保證民營經濟促進法盡快審議出台。專家指出,這部中國首部專門關於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最大亮點是把對民營經濟平等參與競爭、落實產權保護的要求上升為法律制度,具有穩定性和剛性約束,切中民營企業家的重大現實關切,也回應了市場經濟的核心問題。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營商環境專家組成員胡錦光對香港文匯報指出,在近日舉行的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持續推進基礎設施競爭性領域向各類經營主體公平開放。《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裏很重要的內容,就是創造平等的競爭環境,讓民營企業能夠平等地獲得要素、平等地參與政府項目、平等地進入市場,要將不同所有制企業的平等競爭制度化、法治化。
此外,立法專設「權益保護」一章,第56條規定,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經營自主權等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博士後郭寒冰認為,民營企業家最在乎兩項權利——人身安全權和財產安全權。草案規定對民營經濟合法權益的保護及法律監督機制,明確相應法律責任,意味着規範公權力行使,避免權力濫用對企業和企業家造成傷害,穩定民營企業發展預期、提振發展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