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推百項精簡措施 加快工程審批

  【大公報訊】記者伍軒沛報道:政府工務工程審批時間長屢遭詬病,立法會研究工務工程效益成本管理小組委員會昨日開會,有議員關注如何縮短前期審批流程,避免項目延期超支。發展局表示,近年致力改革流程,已實施約100項精簡措施,加快工作效率,並於今年內陸續研究或實施約60項新措施,涵蓋自行認證等,做到「唔需要管(的事情)就唔好管」。

  政府過去五個年度,共有240項已結算的甲級工程,其中16項因新冠疫情、惡劣天氣等無法預計的情況,需追加共約30億元撥款;完工的工程項目平均延誤約兩個季度,項目延期導致超支備受關注。

  在昨日的會議上,多位議員關注如何再加快流程。科技創新界議員邱達根指出,過去工務工程用差不多三成時間審批,恐對香港未來創科發展、北都等高速發展造成阻礙,「很擔心有興趣來香港發展的企業,等到土地推出,世界已經變了樣。」他建議在手續上簡化、縮短流程,將審批時間減至10至15%。

  促進者思維改革流程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質疑,部分官員不負責任,為了「穩陣」不敢自己做決定,而是留待開會時集體決定,導致工程決策常被延後。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林筱魯指出,延誤是由於指示傳達迂迴曲折,「由底層看到問題,直線提交予頂層拍板,但後來就變成『Z』型上。」

  發展局副局長林智文解釋,以往部門很着重把關,去年七月已首次發出一份通告予所有政府部門及相關政府同事,要用促進者思維去優化及改革流程,一年多以來推出一百項措施,做到「唔需要管(的事)就唔好管啦」。他亦指會檢視減少審批層數,「要訂立內部機制,若前線某級同事處理不了,定時拿給高層同事作定奪。」

  會上亦有議員關注如何改變公務員思維。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陳紹雄認為,部分前線人員有不承擔責任、將責任向上推的傾向,認為「促進者思維」仍需時間推行。局方指,已指示部門舉行內部講座等,潛移默化、改變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