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青年打桌球 促體育產業多元發展

  鄧飛 立法會議員 教聯會副會長

  近年來,香港桌球界湧現了許多殿堂級高手和年輕新星,例如「神奇小子」傅家俊、吳安儀及溫家琪等。他們在國際及本地桌球賽事中屢獲殊榮,讓世界感受到香港桌球的魅力,甚至吸引了國際頂級桌球大師,如卓林普及奧蘇利雲透過優才計劃落戶。他們的卓越表現不僅提升了香港在桌球界的知名度,也激發了年輕人對桌球運動的興趣,促使特區政府重新檢視現行規例,以推廣桌球運動。

  經過一番審視,康文署早前宣布自2月25日起接受持牌桌球館的申請,放寬青少年進入桌球館的限制,具體措施包括將最低年齡限制由16歲下調至8歲,延長青少年進入持牌桌球館的時間,並允許穿着校服的人士進入,以鼓勵更多青少年接觸桌球運動。

  然而,桌球室在社會上一直給人烏煙瘴氣、龍蛇混雜的刻板印象。因此,有意見認為,發展青少年桌球運動不應摻雜商業桌球館在內,建議政府在社區中心或資助學校改裝課室來推行。坦率地說,筆者本來也是秉持這種看法。後來做了一些調研之後發現,這一想法其實不切實際。

  目前,康文署轄下只有11間設有桌球設施的體育館,分布於港九新界各地,其中只有一間提供英式桌球,其餘都是美式桌球,且僅提供一兩張球桌。這樣的場地數量明顯不足,無法有效支持青少年桌球運動的發展。雖然西貢一些文娛中心,例如曹公潭戶外康樂中心設有好幾張桌球枱,但對許多學校來說,位置過於偏遠。至於改裝學校課室,就算按照相對面積比較大的千禧校舍標準,中小學的課室面積均為67平方米,而康文署的一個美式桌球室面積已達62平方米。因此,若要在已經緊湊的校舍中再騰出一個課室作為桌球室,實在困難重重。

  相比之下,商業桌球室遍布市區,數量大且交通方便。當商業桌球館發現青少年是一個潛在的市場時,自然會產生動機調整營運策略,包括積極落實康文署和控煙辦的各項要求,甚至發展出規模化的校隊業務,創造更適合中小學生的訓練環境。因此,若要消除公眾對於未成年人進入商業桌球館的憂慮與不良印象,便需要各界合作,「寓教於商」,從而達至推廣桌球體育運動的政策原意。

  儘管康文署放寬限制,允許低至8歲的兒童進入桌球館,但若只是單純開放而缺乏支援,靜待機緣巧合,期望孩子無師自通,自學成才,無疑是浪費時間和資源,亦達不到政策目的。因此,筆者建議教育局或康文署多行一步,鼓勵學校成立校隊,利用學校津貼外聘專業教練,借助學校附近的商業桌球室場地進行培訓。這樣不僅能提供專業指導,同時可確保青少年的安全,也能使學校和家長更加安心。

  發展體育運動從來都是先普及、後拔尖。因此,要將桌球運動在青少年群體中普及化,特區政府不妨從鼓勵學校組織桌球課外活動和校隊開始,當校隊發展到一定數目,便可推行校際桌球比賽,以營造更熾熱、更健康、更具規模的桌球運動氛圍,從而發掘具潛力的年輕選手,最終培養出優秀運動員,長遠促進體育產業多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