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殺3歲女案續審 死者母悔再與被告維繫關係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一名運輸工人向女友淋潑通渠水令女友多處燒傷被判囚,2020年出獄後與母女兩人同住,涉嫌虐待3歲女兒梁雅思,包括多番猛烈搖晃女童致腦出血死亡,他否認謀殺罪受審。被告女友梁小欣昨日在庭上以視像作供稱,被告是因為不滿受她所累才坐「冤枉監」而回來報仇。因她自己成長於單親家庭,不想女兒重蹈其覆轍,所以才極力維繫與被告的關係,現在十分後悔,「冇(爸爸)咪冇囉,𠵱家寧願冇都唔想冇咗雅思。」她又批評被告「冇人性」。

  控方針對被告劉佳坪和梁小欣在WhatsApp的語音訊息提問。其中,被告聲言要就梁小欣打雅思的嘴報警,梁反指:「你覺得(你)日日打個女嘅嘢唔係問題,咪報(警)囉!耳仔又爛、頭又爛、乜都爛,你對得住你咪報囉……反正佢返社署㗎啦!」被告回應稱:「我真係好驚你報警呀……你係想我報咗先啦,等我可以還返一次畀你,等你感受吓畀最心愛嘅人搵差人拉你嘅感覺好唔好受呀?我估個感受都幾好受,隆重期待,OK!」梁其後回覆稱:「哦,咁我明白晒啦,你講得呢句,即係你返嚟係為咗報仇啫!」

  梁又向被告提到:「教到個女唔使理阿媽感受……你自己係咁日日打人嗰啲就唔講,單獨喺上面打完個女然後話我打呀!」梁庭上供稱,被告懷疑她另有男人,教女兒說媽媽帶了男人回家,「講埋最核突嘅嘢,教到個女唔尊重人咁。」她遂打了女兒嘴巴兩下。

  梁小欣在庭上解釋「日日打人」,是指被告常懲罰女兒,包括「扭耳仔、搖佢……篤到瘀晒、搖佢呀……(手臂、腋下)損晒瘀晒,冇忽好肉。」她提到被告所指的「報仇」,是被告2017年向她淋通渠水被捕,「佢覺得我令佢入咗去成年坐『冤枉監』。」

  「係我辛苦成年(才能接回死者同住),重(仲)要去探佢(監),一去就去半日,佢都好意思講埋啲咁嘅說話,佢真係冇人性!」梁小欣指,自己父親因不滿被告行徑,曾衝上深水埗居所與被告對罵,被告之後離開案發單位一段時間。為平息事件,她向被告道歉。

  控方問:「你知佢個人係咁,你仲同佢一齊?」梁回答說:「自己嘅原生家庭係父母離異,一路喺無媽媽下長大,唔想雅思好似我咁(喺)單親(家庭)長大……」梁哽咽說:「𠵱家好後悔喇,冇(爸爸)咪冇囉,𠵱家寧願冇都唔想冇咗雅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