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力巨大/港銀內地添機遇 獲准開辦外幣卡

  圖:金融監管總局取消港澳銀行內地分行不得開辦銀行卡業務的限制,旨在進一步推動高水平開放。
  圖:金融監管總局取消港澳銀行內地分行不得開辦銀行卡業務的限制,旨在進一步推動高水平開放。

  為落實國務院批准的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二(《修訂協議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印發《關於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銀行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允許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外幣銀行卡業務以及對除中國境內公民以外客戶的人民幣銀行卡業務。

  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取消了港澳銀行內地分行不得開辦銀行卡業務的限制,旨在進一步推動高水平開放,加大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力度,深化內地和港澳金融合作,提升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金融服務質效。分析認為,新政有助推動中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提升金融服務水平,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通知》自3月1日起實施。\大公報記者 毛麗娟

  《通知》適用的對象為香港和澳門的商業銀行依照內地有關法律、法規,經批准在內地設立的分行。《通知》明確,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借記卡業務適用報告制,開辦信用卡業務適用審批制。其中,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借記卡業務只需向所在地金融監管局報告,按規定提交業務規劃、風險管理制度、操作規程、信息系統建設、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情況的書面材料即可。開辦信用卡業務則需要參照執行《中國銀保監會外資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關於開辦信用卡業務的相關規定。

  確保數據安全 保護個人信息

  對於港澳銀行在內地設立多家分行擬開辦銀行卡業務的,上述負責人表示,原則上首先由管理行開辦,再授權其他分行開辦相關業務。同時,也考慮到管理行暫無計劃開辦銀行卡業務,但其他分行有計劃開辦銀行卡業務的特殊情形,管理行也可授權其他分行開辦銀行卡業務,並向管理行所在地金融監管局報告。

  《通知》要求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開辦銀行卡業務,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強化制度建設、合規管理和風險控制,加強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和業務連續性管理,有效保護個人信息,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並要求管理行統籌負責內地銀行卡業務的管理。

  《通知》還要求各屬地監管局加強對港澳銀行內地分行銀行卡業務的監督管理,督促機構依法合規開展銀行卡業務,有效防範風險,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促進灣區金融合作協同

  前海開源基金首席經濟學家楊德龍表示,《通知》有助於推動港澳銀行在內地業務的開展,從而推動中國資本市場的對外開放,提升金融市場的活力,推動金融資源的跨境流動,這是中國金融市場進一步對外開放的一個重要標誌。

  他認為,港澳銀行在內地開辦銀行卡業務,將為客戶提供更多樣化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選擇,滿足客戶的個性化需求。同時,港澳銀行通常具有較為先進的金融技術和管理經驗,其進入內地市場將推動內地金融機構的創新和提升服務水平。措施還有助加強粵港澳大灣區內的金融合作與協同,推動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通過提供跨境金融服務,港澳銀行將為大灣區內的企業和居民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金融支持,促進區域經濟的繁榮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