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視鏡/解決網約車問題\蔡樹文
運輸署及交通諮詢委員會昨日分別與的士業界代表,及網約車平台業者會面。交諮會主席張仁良指出,網約車和傳統的士在本質上並無矛盾,都是為便利市民出行而設。交諮會正在研究本港點對點交通服務的需求體量,並將進一步提交報告給政府。
網約車與的士業者之間產生的矛盾,涉及多種因素,關鍵在於兩者同屬營業性質的交通工具,但營運成本上並非處在同一起跑線。
的士營運需要牌照成本,的士牌價從2015年的723萬,回落到目前286萬,儘管跌幅超過六成,但網約車在牌照費上是「零成本」;的士收費受政府規管並定期檢討,網約車則隨行就市,基本參考的士收費;的士作為營業車輛,須為乘客購買保險,一旦出現意外乘客有保障,網約車(的士除外)基本是以私家車營運,法例未規定必須為乘客購買保險;的士司機作為自僱人士,須申報個人入息稅及供強積金。現行法例沒有規管網約車司機應否申報個人入息稅及供強積金。
現行法例之下,以私家車作為網約車,歸類為非法營業的「白牌車」,除了車輛成本外,其他都是「零成本」。
網約車是發展趨勢,能為消費者帶來便捷服務,但在營運成本與旅客安全保障上,與的士並非一致,因而產生矛盾,這是開放網約車必須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