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服貿修訂下月實施 「港資港法」完善法律保障

●國家商務部台港澳司司長樊世杰(左三)、香港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黃少珠(右三)等出席宣講會。香港文匯報記者黃艾力  攝
●國家商務部台港澳司司長樊世杰(左三)、香港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黃少珠(右三)等出席宣講會。香港文匯報記者黃艾力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曾業俊)《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第二份修訂協議將於今年3月1日實施,國家商務部及香港特區政府昨日就此聯合舉辦宣講會,向業界介紹開放措施和落實有關安排。服貿修訂協議二的重點包括新增「港資港法」和「港資港仲裁」,同時進一步降低香港企業和專業人士進入內地服務業市場的門檻,為港人港企在內地投資創業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提升他們在內地投資發展的信心。

  國家商務部台港澳司司長樊世杰在致辭時表示,今年是CEPA簽署22周年,在內地和香港各界的共同努力下,CEPA各項開放措施得到了有序落實,促進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的高效運作,為兩地經濟的共同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取消經營3年規定 初創享優惠

  他續表示,本輪CEPA服務貿易協議修訂在開放的幅度、制度的創新和規則的對接方面也取得了積極成效。一是進一步擴大開放領域,降低准入門檻。在金融、建築及相關工程、檢測和認證、電信、電影、電視、旅遊等領域,不僅縮減商業負面清單,還對跨境服務貿易領域提出新開放措施,為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就業開業減少地域限制,創造更加便利的條件。同時,在大部分服務貿易領域取消了對香港服務提供者須在港從事實質性經營3年的規定,有助香港的初創企業能夠更早享受CEPA的優惠政策,激發香港創業創新的蓬勃活力,也有助於吸引世界各地的企業和人才,以香港為平台,開拓內地市場,為香港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促進香港經濟的發展機會。

  二是積極回應業界訴求,探索制度創新。本輪的修訂新增了「港資港法」、「港資港仲裁」等便利措施,支持粵港澳大灣區試點城市註冊的港資企業協議選擇使用香港和澳門法律作為合同的適用法,支持在粵港澳大灣區珠三角首次註冊的港資企業,選擇香港和澳門作為仲裁地,對香港企業在內地投資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和多樣化的選擇,提升香港企業在內地投資發展的信心。

  三是主動對接國際經貿規則,優化營商環境。本次修訂新增了本地規制承諾,中國香港作為單獨關稅區,與中國內地同為服務貿易總協定的成員,共同推動了服務貿易本地規制生效。為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堅定維護多邊貿易體制,本次修訂中納入了本地規制的相關承諾,將進一步優化服務業領域的許可審批流程,降低企業的經營成本,支持香港維護自由開放規範的營商環境,吸引更多的國際企業投資香港,並通過香港進入內地的市場,進一步鞏固香港「超級聯繫人」獨特地位。

  樊世杰又指,當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正加速演進,發展機會和風險挑戰並存。國家正在加速建構新發展格局,扎實推動高質量發展,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一方面將在CEPA框架下持續推進香港的開放合作,並支持香港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同時將支持各部門落實CEPA的優惠措施,並持續透過CEPA加強開放合作,支持香港的投資者和全球的投資者透過香港進入內地。亦將支持更多的香港企業參與進博會、廣交會、服貿會等重大的展會,為港商開拓內地市場提供對接服務,共享發展機會。另一方面,將繼續支持香港發揮重要的通道作用,繼續支持香港打造「一帶一路」公共平台,舉辦「一帶一路」高峰論壇,支持內地企業與香港企業聯合「走出去」共拓「一帶一路」共建國家的市場,堅定支持中國香港作為單獨關稅區,對外簽更多的自貿協定,拓展區域經濟合作的朋友圈。

  商經局:專業人士進入內地降門檻

  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黃少珠在同場致辭時表示,是次宣講會是為了讓香港業界更深入認識新協議內容,好好利用最新開放措施。新協議在現有高水平服務貿易開放的基礎上,進一步降低香港企業和專業人士進入內地服務業市場的門檻,在許多香港特別具有優勢的服務領域例如金融、建築及相關工程檢測和認證,電信、電力、旅遊等都增添了開放措施,大部分適用於內地環境,也有一些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先行先試。透過這些措施,香港業界可以更好地發揮其優勢,在內地開拓更大發展空間。

  黃少珠續指,修訂協議二也帶來制度創新和加強對接,包括新增的「港資港法」和「港資港仲裁」,作為便利香港投資者的措施,讓香港發揮優勢助力大灣區建立更國際化的環境,體現香港作為「引進來」和「走出去」的雙向門戶角色。另一新措施,是在大部分服務領域取消了服務提供者必須在香港城市實質經營3年的規定,這不僅能讓香港企業更早享受CEPA的優惠待遇,更可以吸引世界各地企業和人才立足香港,開拓內地市場,發揮香港「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的角色。

  《修訂協議二》創新內容

  ●新增「港資港法」,支持粵港澳大灣區試點城市註冊的港資企業協議選擇使用香港和澳門法律作為合同的適用法。

  ●新增「港資港仲裁」,支持在粵港澳大灣區珠三角首次註冊的港資企業選擇香港和澳門作為仲裁地。

  ●擴大開放領域,在金融、建築及相關工程、檢測和認證、電信、電影、電視、旅遊等領域,對跨境服務貿易領域提出新開放措施。

  ●降低准入門檻,在大部分服務貿易領域取消對香港服務提供者須在香港從事實質性經營3年的規定。

  ●新增本地規制承諾,中國香港作為單獨關稅區,與中國內地同為服務貿易總協定的成員,共同推動服務貿易本地規制生效。

  ●納入本地規制的相關承諾,將進一步優化服務業領域的許可審批流程,降低企業的經營成本。

  CEPA實施22年來成果

  ●兩地貨物貿易總值由2003年15,282億港元大幅增至2024年48,263億港元(平均年增長5.6%)

  ●所有在香港生產及符合CEPA原產地規則的產品進口內地時可享零關稅優惠

  ●批出CEPA原產地證書超過25萬張

  ●享受CEPA零關稅優惠的產品出口總值超過1,601億港元

  ●CEPA為企業節省關稅逾百億元人民幣

  ●「個人遊」涵蓋59個內地城市(約5億人口)

  ●到香港作「個人遊」的內地旅客超過3.3億人次(截至2024年12月)

  ●外來投資者在港成立地區總部和辦事處數目,由5,414間增至9,960間(增幅約84%)(截至2024年6月)

  ●CEPA在153個服務部門都有開放措施(佔部門總數96%)

  ●香港根據CEPA發出超過3,420張香港服務提供者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