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害死3歲女案 死者母:屢遭被告家暴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2017年向同居女友淋通渠水而被判監20個月的運輸工劉佳坪,2020年又涉嫌在3個月內多次猛烈搖晃年幼女兒致腦出血昏迷,女兒終在同年7月29日3歲生日當天不治。被告被控謀殺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二日審訊,死者生母即被告的同居女友透過視像系統作供,指被告經常懷疑她有外遇而施以打罵,對女兒要求苛刻,曾因女兒不肯讀英文生字和唱兒歌被罰企。生母說到女兒開朗活潑好學,喜歡唱歌畫畫,兩母女相處「好似同朋友」時,一度難掩哀傷哭泣。
現年41歲的被告同居女友梁小欣作供指,她於2016年與被告交往,翌年懷上女兒雅思,並成功戒毒,但即使懷孕,被告仍經常懷疑她出軌而打罵,要由社工跟進。
梁續說,她誕下雅思後,下體縫針流血,被告仍要求發生性行為,她要搬入朋友寓所暫住避開被告。雙方其後在醫院相遇,她跟隨被告上賓館,但至翌晨被告衝入廁所用通渠水潑向她,使她灼傷送院。
梁表示對淋腐液事件沒有強烈情緒,事後不追究被告的責任,更為被告寫求情信。當控方問及為何原諒被告時,梁指因認為自己已為被告誕下女兒,以及當時被告經常認為她另有外遇,望藉此讓被告明白自己重視他和對他的心意。
此外,被告的母親曾聯絡她,望她原諒被告,當時她已為人母,明白被告母親的感受,故願予被告機會。對兩人多次離合,梁覺得這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
哽咽稱母女相處如朋友
梁承認,2018年至2020年初雅思由寄養家庭照顧期間,她曾隱瞞社工和寄養家庭,擅帶被告和雅思見面。其後,社署將雅思交回她照料,她便帶同雅思入住被告父母的沙田寓所,不久搬入深水埗單位和被告同住。
梁作供指,被告常要求兩歲的雅思朗讀生字,若雅思不聽從,會被罰站面壁5分鐘至10分鐘。梁憶述雅思時,一度哽咽指雅思是開朗活潑的女孩,好乖,喜歡讀書、唱歌、畫畫,母女就似朋友,「對住佢好有正能量。」當控方庭上展示雅思的床架、玩具等照片時,梁再度哽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