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違初衷/自攜杯買飲品 竟從外賣杯倒入

  圖:手搖飲杯受市民歡迎。\大公報記者何嘉駿攝
  圖:手搖飲杯受市民歡迎。\大公報記者何嘉駿攝

  為響應環保,不少人都會自備自攜杯購買咖啡或手搖飲品等。為了解現時餐飲業對消費者使用自攜杯的配合與便利程度,消委會於去年11至12月期間,以神秘顧客身份,派員以實試形式前往香港20間售賣即製咖啡及手搖飲品的商戶進行市場調查。

  店員不清楚優惠政策

  結果發現,雖然所有商戶均歡迎消費者使用自攜杯,但部分商戶未有清楚提供自攜杯高度限制及各款飲品容量等資訊,導致實試員無法順利使用自攜杯而需改用即棄杯。另外,部分商戶在製作過程中會先使用外賣杯承載飲品或冰粒,有違環保初衷。此外,過半商戶(11間)提供自攜杯優惠,但未必有在店內清晰展示使用相關購物優惠,當中個別商戶店員錯誤收取正價,或聲稱沒有提供相關優惠。

  消委會表示,商戶應清楚列明對自攜杯的容量及高度要求,加強宣傳及員工培訓,檢討製作飲品流程,確保真正有效減少使用即棄外賣杯,便利消費者實踐源頭減廢。

  大公報實習記者 胡龍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