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反對黨領袖向國會作偽證罪成

  香港文匯報訊 新加坡在野工人黨領袖畢丹星周一(2月17日)被法院裁定向國會作偽證的兩項罪名成立,共罰款1.4萬坡元(約8.1萬港元)。由於其單一罪狀的罰款沒有超過1萬坡元(約5.8萬港元),這次判刑沒有影響他的國會議員資格。畢丹星已指示律師團隊提出上訴。

  在2021年,工人黨一名國會議員處理一宗性侵案時提供虛假目擊證供,畢丹星為掩飾黨友說謊,而向國會委員會作供時作出不實陳述,被控犯下兩項偽證罪,他否認控罪。

  根據新加坡法律規定,若被判罰款1萬坡元或判囚1年以上,5年內將不得參選或擔任國會議員。畢丹星的每項控罪都最高可被判囚3年及罰款7,000坡元(4.06萬港元),最終法官判處他每項罪名罰款7,000坡元,他因此保住議員資格,並可參加於今年11月前舉行的大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