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猛搖害死3歲女 前科犯被控謀殺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本港運輸工劉佳坪於2017年向同居女友淋潑通渠水令女友多處燒傷,被判監20個月,2020年出獄後與女友及3歲女兒同住,涉嫌在3個月內多次猛烈搖晃致女兒腦出血死亡。被告早前承認虐兒罪,惟不獲控方接納。被告就謀殺罪,昨日在高等法院受審。控方開案陳詞引述被告與女友通訊記錄顯示,被告提到「要當(女兒)係狗咁教」、「要打要罰到佢服從」,又指不能容忍女童哭泣及瀨尿。控方引述醫療報告和法醫報告指,女童出現急性腦膜下出血等徵狀,屬搖晃兒童綜合症。女童死因為頭部受傷連帶支氣管肺炎。

  現年42歲被告劉佳坪,被控於2020年7月29日謀殺3歲女童梁雅思。庭上透露,被告承認虐兒罪,另欲承認誤殺罪,不獲控方接納。案件由法官黎婉姫及4男3女陪審團共同審理。

  法醫:女童現腦出血等徵狀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劉佳坪與女友梁小欣沒有結婚,梁於2017年7月29日早產誕下女兒梁雅思,並留院觀察一個月,其間被告與梁小欣起爭執,被告向梁淋潑腐蝕液體,令她全身多處燒傷,留院近一個月,而被告亦因此判囚。事後社會福利署安排雅思居於保良局收容所及寄養家庭。至2020年1月,梁小欣領回女兒,並同住於深水埗某分租單位。

  同年4月,被告出獄與兩母女同住。5月中旬起,被告對雅思日趨嚴厲粗暴,向梁小欣提出雅思不可再姓「梁」,需跟他改姓「劉」,又涉多次襲擊虐待雅思,包括在她哭泣時,多於一次捉緊其肩膊,不停前後用力搖晃、維持10秒,直到她不再哭泣。當雅思受傷時,被告沒帶她接受檢查及治療。

  同年7月18日早上,梁小欣外出購買早餐,出門前看見女兒正與被告聊天,十多分鐘後,梁致電問被告想吃什麼,被告稱雅思跌落床,並與梁視像通話展示雅思情況,梁遂叫被告報警。被告在雅思昏迷後8分鐘報警,雅思送院搶救,在深切治療部留醫至同月29日,即3歲生日當日不治。

  被告曾揚言「要當女兒係狗咁教」

  控方指,被告與梁小欣的WhatsApp訊息顯示,被告提到「要當(雅思)係狗咁教」、「要打要罰到佢服從自己」,又指不能容忍雅思哭泣及瀨尿,亦曾趕兩母女出門口。控方指,陪審團可據此考慮被告的性格和心態,包括為何多次虐待、猛烈搖晃雅思。控方引述法醫報告指,雅思死因為頭部受傷連帶支氣管肺炎,自床上墮地跌傷不會造成雅思死亡,用力、劇烈及重複搖晃才會造成死亡。而醫療報告顯示,死者出現急性腦膜下出血、缺氧性腦損傷、視網膜和視網膜前污點狀出血,屬搖晃兒童綜合症。

  控方指,本案核心議題為被告有沒有殺死雅思、或使她身體受嚴重傷害的意圖。控方認為,謀殺無須詳細預謀計劃,只需肯定被告按捺不住脾氣,出於盛怒而出現上述意圖,導致雅思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