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跨境器官捐贈恒常化惠及兩地
僅有8個月大的香港女嬰祈祈,在生命垂危之際,昨日獲得內地捐贈的心臟並成功完成了移植手術,是本港第二宗跨境器官捐贈個案。兩次成功經驗為兩地建立跨境器官捐贈恒常化機制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能夠切實令本地有需要病人獲得合適的器官捐助,本港應務實解決法律、制度的阻礙,盡快建立跨境器官捐贈恒常化機制。
祈祈因患有擴張性心肌病變導致心臟衰竭,生命危在旦夕,在內地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祈祈終於獲得了合適的心臟捐贈,並成功完成了移植手術。跨境捐贈過程僅用了2小時18分鐘,比預估時間提前了一小時。今次成功是兩地醫療團隊高效協作和跨境捐贈手續日益成熟的體現,彰顯了中央對香港的關愛和支持,更體現了兩地對生命至上的共同尊重。但醫管局在回答提問時表示,未有跨境器官移植恒常機制落實的時間表。
早在2022年12月,本港曾有一名4個月大的女嬰芷希成功接受了來自內地的心臟捐贈。兩次成功案例的積累,為兩地建立跨境器官移植恒常機制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和基礎。恒常機制的建立,對香港市民而言是巨大的福音。一是香港人口基數相對較小,而內地則擁有超過14億的人口,這意味着內地的器官捐贈庫遠比本港大。通過建立恒常機制,本港有需要的病人將能夠最大限度利用兩地捐獻的器官,從而有更多獲移植的機會。二是器官捐贈講求爭分奪秒,往往要求在數小時內完成,對運輸時長和過程要求嚴格。而兩地交通便捷,為跨境器官捐贈的實施提供了有力保障,能夠為本地有需要的病人提供真正切實可行的獲捐贈機會。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去年曾表示,希望能盡快與內地建立恒常機制。但現時仍未建立。即使醫管局仍會就有需要的病人向內地提出申請,但需「特事特辦」每宗個案作審批。而建立恒常機制則可以從個案匹配、數據互通、機制對接等方面精簡程序,提升效率,因此絕對有必要。根據兩地的初步構思,恒常機制將採用第二層分配機制,當內地或香港有離世者捐出的器官,無法在兩地各自制度下成功配對合適接受移植的病人時,才會啓動跨境互助機制,確保現行的「港器官港用」及「內地器官內地用」的原則不受影響。
目前,兩地在器官出入境法規限制、醫療體系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差異,但這些問題並非不可克服。內地在器官捐贈與移植事業上已取得了長足發展,內地《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明確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買賣人體器官,不得從事與買賣人體器官有關的活動。《中國器官移植發展報告(2020)》的數據顯示,2020年內地器官捐獻和移植數量居世界第二,其運作機制已獲得國際社會的高度認可。
特區政府和醫療業界應該急病人所急,切實解決法律、制度的問題,與內地合力,盡快建立跨境器官移植恒常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