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測試抽濕機 5款效能低於標示
踏入回南天,家居特別潮濕,抽濕機是解決屋內濕氣的好幫手。消費者委員會測試市面上14款抽濕機,發現5款的抽濕量低於所聲稱的額定數值,其中「伊瑪牌」抽濕機的能源效益級別實際只有二級,與所標示的一級不符。而在不計算空氣淨化功能下,標價4,930元的「開利」、5,180元的「東芝」及7,090元的「LG」等三款抽濕機獲得4.5分。此外,8款可配備HEPA過濾器作空氣淨化的抽濕機樣本,淨化顆粒物及甲醛的速度懸殊。
消委會與機電工程署合作測試14款壓縮式抽濕機的效能、抽濕量脗合度、使用方便程度等,其中抽濕效能測試分別在標準和廠商環境、並安裝基本過濾器的情況下進行,各樣本在廠商環境下量得的每日抽濕量為19.8升至29.8升,較在標準環境下量得的高出約56%至82%不等(平均約69.7%),而廠商環境一般有別於實際使用時的室內環境,消委會再次促請廠商不應採用不能反映實際使用情況的廠商環境量得的抽濕量,作產品標示及宣傳。
消委會亦發現「飛歌」、「樂信」、「惠而浦」、「VINO」及「伊瑪牌」這5款抽濕機的每日抽濕量在標準環境下略低於其額定數值,偏差介乎0.5%至6.8%,但仍在能源標籤計劃容許的公差範圍內。測試發現,「伊瑪牌」抽濕機的能源效益相當於二級,較其能源標籤上標示的一級為低。不過,消委會指出該樣本在標準測試環境下量得的每日耗電量,與代理商早前向機電署呈交的數值,差異為+6.5%,仍在標籤計劃可接受的公差範圍(+10%)內,因此沒有違反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