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簡樸房 寬限期擬延至三年

  圖:政府推出簡樸房規管制度,期望逐步取締不達標的劏房,提升基層市民生活環境。
  圖:政府推出簡樸房規管制度,期望逐步取締不達標的劏房,提升基層市民生活環境。

  【大公報訊】記者曾敏捷報道:「簡樸房」規管制度建議方案諮詢期早前完結,房屋局合共收到近2200份意見。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昨日表示,當局研究諮詢期所得意見後,會檢視是否有可以調整的地方,包括考慮容許劣質劏房改裝成「簡樸房」的寬限期,由建議的1至2年延長至3年;放寬分間單位向「光井」開窗的要求,但須符合一定條件,包括「光井」不會累積垃圾、可進入清理、有一定面積、空氣流通等,重申政府爭取今年內立法。

  給更充裕時間改裝及搬遷

  何永賢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諮詢期間共接獲2200份建議,當中約七成是範本,主要建議政府為「簡樸房」訂立起始租金及人均面積,及改以抽氣扇或面向光井的窗戶代替「簡樸房」一定要有窗的要求。政府會將收到的建議書內容分類,並展開分析,再檢視如何修正最初的建議。

  何永賢表示,原本建議立法後的寬限期為12至24個月,但收到的建議中希望可有36個月,以便業主和租客都多些時間去處理,如搬遷、改造工程等,政府會考慮。

  爭取今年內通過條例草案

  政府提出簡樸房需要有窗,但有意見指並非所有房間都能有窗,何永賢表示,會考慮放寬對房間面向「光井」的要求,但有一定條件,包括光井不會累積垃圾並可進入清理、有一定面積、空氣流通等。至於有意見提出以抽氣扇代替簡樸房要有窗的要求,她認為,若以抽氣扇代替窗,住戶形同繼續居於「盒子屋」,與合理居住環境距離太遠。

  何永賢重申,政府立法的決心很清晰,相關條例草案會爭取在今年內通過。立法通過後,政府會設立登記期,若登記期過後,無登記而又不合規的單位,當局可以執法,提出檢控。她又表示,本港陸續有過渡性房屋和簡約公屋落成,預計公營房屋供應充足,令基層有更多選擇。

  諮詢期間,多個政黨及關注團體均認為寬限期宜鬆不宜緊,應預留足夠時間供業主改裝單位及處理租務安排。民建聯房屋事務發言人陳學鋒表示,歡迎政府接納民建聯提出的延長寬限期建議,他引述部分業主意見認為,若寬限期太短難完成單位改裝,「政策原意是要改善環境,若寬限期延長至36個月,有足夠時間改裝單位,亦可以配合現有劏房租管『2+2』」租約期的標準,減少業主與租戶的租務糾紛。」陳學鋒又認為,政府在立法規管「簡樸房」的同時,亦應進一步完善安置方案,例如善用過渡屋作為安置資源,協助受影響的劏房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