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藏依托咪酯電子煙 由澳門入境女被捕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太空油」已於2月14日刊憲列為毒品,販賣「太空油毒品」的最高刑罰增至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警方與海關仍繼續破獲「太空油毒品」案。其中香港海關前日(15日)在上環港澳碼頭一名由澳門抵港,報稱無業的28歲女旅客身上,檢獲一支疑含依托咪酯(「太空油毒品」的主要成分)的電子煙,這是自政府把依托咪酯納入《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附表1的管制後,海關首次偵破的「太空油毒品」案,被捕女子已暫准保釋候查。
修例後海關偵破首宗案件
另在「太空油」刊憲列為毒品當日凌晨約1時半,警方新界南總區刑事部人員在油麻地彌敦道截查一對可疑男女,先在該女子身上檢獲一粒含「太空油毒品」的電子煙彈,再搜查兩人的住宅單位,在單位內發現另一名女子,並檢獲約590毫升液態「太空油毒品」、約53克粉末狀「太空油毒品」、20粒含「太空油毒品」的電子煙彈,以及電子磅等工具。
這是政府將依托咪酯列作毒品刊憲首日,警方偵破的「太空油毒品」首案。
新界南總區刑事總部警司李木易前日(15日)表示,該批「太空油毒品」估計可製造超過600粒「太空油煙彈」,總值逾30萬元。涉案的該名28歲姓黎男子和35歲姓李女子,以及單位內的一名41歲姓陳女子,已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李木易續指,根據保安局禁毒處資料,2024年上半年起「太空油毒品」成為21歲以下青年最常吸食的毒品第三位,情況令人擔憂。
近年警方亦發現不法分子將「太空油毒品」,包裝及偽裝成電子煙油或派對助興物品,提供及出售予青少年。
2月14日下午,警方將軍澳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亦在牛頭角承豐道截查一名23歲男子和一名20歲內地女子,並將他們帶回住所搜查,結果檢獲209粒含依托咪酯成分的「太空油毒品」電子煙彈、約20克冰毒、約10克可卡因、約9克氯胺酮、約1克搖頭丸、6支大麻油及約3克大麻花,總值約20萬元。該對男女俱涉「販運危險藥物」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