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事論事/支持立法管制「太空油毒品」 執法宣傳教育相輔相成\李國棟

  新型毒品來勢洶洶 全面阻擋刻不容緩

  在社會各界齊心努力下,過去數年,香港的吸毒情況整體受控,我一直以此為傲。

  不幸的是,「太空油毒品」在2019年新冠病毒病疫情後悄悄在香港出現,而從2023年起逐漸引起本地年輕人注意、吸食,甚至追捧,戒毒治療和康復服務單位亦接獲青少年吸食「太空油毒品」後的求助和轉介個案,情況亟需關注。

  毒品問題如洪水猛獸,必須果斷懲治,決不能有一絲懈怠。特區政府剛剛在2月14日刊憲,將「太空油毒品」的主要成分依托咪酯及三種類似物即時列入危險藥物(即毒品)管制。我作為禁毒常務委員會(「禁常會」)的主席,堅定不移支持是次立法。事實上,我樂見當局第一時間就對「太空油毒品」濫用情況提起重視,到與禁毒界別、執法單位緊密合作取得毒品流傳於市面及年輕人群體的最新趨勢,再於短時間內立法以遏止毒品繼續肆虐,每一個階段的工作都盡顯幹實事、為民生的作風。

  禁常會自1965年成立六十年以來便一直與政府同行抗毒。禁常會不時向政府建議訂定政策禁止毒品非法運入或運經香港,並檢討政府部門和志願機構推行的各項禁毒計劃和工作。在現今資訊發達、新興毒品種類層出不窮的環境下,我們協助政府制定禁毒措施,凝聚社會共識,責無旁貸。

  在2024年9月舉行的禁常會會議中,禁毒專員已向委員表示保安局禁毒處(下稱「禁毒處」)十分關注「太空油毒品」被濫用的情況,並採納禁常會意見,積極開展針對「太空油毒品」的教育及宣傳,涵蓋教育界、社會服務機構和醫院管理局,提醒各界對「太空油毒品」須加以警惕,及提升前線社工應對「太空油毒品」濫用者的能力。禁毒處亦於去年8月推出了以「太空油毒品」為主題的動畫短片宣傳。我於會後也向公眾解釋了「太空油毒品」的禍害,同時建議政府採取措施提高公眾對「太空油毒品」的警覺。

  我樂見政府同時透過禁毒基金下的「一般撥款計劃」資助機構申請撥款為公眾及/或特定群組推行各項禁毒項目,進一步深入社區打擊「太空油毒品」。在2024年這輪的禁毒基金申請中,禁毒處將機構能否有效提高公眾人士(特別是年輕人、家長和特定群組)對常被吸食的毒品(包括「太空油毒品」)的禍害認知作為其中一項可獲優先考慮的服務範疇,務求把政府矢志打擊「太空油毒品」的信息傳遞至社會各階層。

  「太空油毒品」 絕非一般電子煙

  「太空油毒品」沒有統一成分,但通常含有一種名叫依托咪酯的麻醉劑。依托咪酯在醫院廣泛用於手術或其他醫療程序中,作誘導全身麻醉之用。然而,「太空油毒品」亦很可能含有其他毒品(例如大麻、氯胺酮(「K仔」)),也可能含有其他雜質和尼古丁等有害化學物質,其往往以電子煙產品吸入,以液體的方式藏在膠囊內,加熱成氣霧以供吸入。毒販並將味道(例如芒果、蘋果味)加入煙油,使它更易入口、更易向學生推銷。由此可見,「太空油毒品」是一種偽裝為醫療藥物的毒品,以迷惑和毒害年輕人。

  我作為醫生,在此必須強調「太空油毒品」的毒害。「太空油毒品」是通過中樞神經系統產生鎮靜、催眠及穩定作用,可令吸食者上癮,並引起噁心、失去知覺、喪失記憶、內分泌失調、情緒變化和癲癇等狀態,嚴重損害人體的大腦和神經系統,造成功能性不可逆轉的損害。過量使用「太空油毒品」更會出現脾氣暴躁、影響個人情緒和思考邏輯、失去意識,甚至呼吸暫停等情況,足以致命。本港至今已錄得三宗懷疑涉及「太空油毒品」的致命事故。除了影響個人健康,「太空油毒品」的麻醉作用更讓吸食者無法自主控制意識和行為,從而作出違法、違規、失態行為,例如不能站立,如「喪屍」般走動,對個人發展、家庭,以至社會構成隱憂。

  當局嚴正執法 呼籲各方聯手

  政府於2月14日刊憲,將依托咪酯列為危險藥物(即毒品)後,管有含依托咪酯的「太空油毒品」可被判處監禁7年、最高罰款100萬元,如販賣的話,可被判處終身監禁、最高罰款500萬元。我作為禁常會的主席,一直支持嚴正執法,以免大眾受荼毒。相信憑着各執法部門打擊「太空油毒品」相關罪行的決心和能力,加上具阻嚇力度的罰則,定必能夠有效控制「太空油毒品」的濫用情況,並向不法之徒,尤其是毒販發出清晰信息:凡涉及「太空油毒品」相關的罪行,必定法網難逃。事實上,小至一粒毒煙彈,執法部門亦有方法緝獲。早前曾有本地居民攜帶「太空油毒品」煙彈及相關吸食器具出入境被捕,因此大家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雖然政府已從法例和執法方面大力打擊「太空油毒品」,但跨界別、跨專業的合作也很重要。為提升公眾認知、使他們主動自覺地避免接觸毒品,社福界、家校團體等單位與政府部門需要聯手協作,通過不同渠道多向公眾闡述「太空油毒品」的禍害,提升防範意識,以及尋求利用更多途徑接觸隱蔽吸毒者。在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們一定能抵抗「太空油毒品」的禍害!

  禁毒常務委員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