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修例擬引入文本數據開採豁免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金文博)人工智能(AI)發展一日萬里,為完善相關技術保障,香港特區政府計劃修訂《版權條例》,使條文更清晰準確,包括引入「文本及數據開採豁免」,以促進人工智能發展及平衡版權擁有人與公眾利益,目標在今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並於本屆會期通過,以及早更新香港版權制度,確保與國際接軌,並為本地創新科技、文化及創意產業的高質量發展提供保障。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及知識產權署近日向立法會工商及創新科技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交代去年就版權制度與人工智能技術發展的公眾諮詢結果和未來路向。是次諮詢共收到62份書面意見,涵蓋版權擁有人、創科業界、知識產權業界及公眾等多個持份者,意見整體上支持要檢視本港版權制度,但就個別課題未有明確一致的共識。
促進AI產業可持續發展
因應AI訓練需要大量數據進行深度學習,綜合分析諮詢意見,特區政府提出在《版權條例》中引入「文本及數據開採豁免」,容許合理使用版權作品作電腦數據分析和處理,涵蓋非商業和商業用途,認為此舉旨在促進人工智能產業的可持續發展,並與歐盟、日本和新加坡等司法管轄區的做法一致。
然而,版權擁有人普遍反對引入此豁免,認為會干擾現有的特許授權安排,損害版權擁有人的利益。部分版權擁有人建議施加限制條件,如僅限非商業用途、提供「選擇退出」選項等。特區政府回應表示,擬引入的豁免將符合「三步檢測標準」,並施加適當的限制條件(見表),以保障版權擁有人權益。
在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版權保護方面,多數回應者認同現行《版權條例》已為人工智能生成作品提供足夠保護,部分回應者認為無需修訂現行條例。然而,少數回應者反對《版權條例》保護人工智能生成作品,認為版權應僅保護人類創作的作品。
暫欠理據修訂涉AI生成作品侵權條文
特區政府回應時表示,現行《版權條例》條文能回饋為創作電腦產生作品而作出努力的人,並提供經濟誘因,推動人工智能技術發展,而目前欠缺有力理據修訂現行適用於涉及人工智能生成作品侵權的條文,現階段較務實的做法是以指引形式,闡述現行適用的法律條文及原則,如何應用於涉及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侵權個案。
文件提到,特區政府現階段計劃草擬一份指引,提供實用建議及具體示例,闡述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版權保護及侵權課題,供人工智能系統開發者及使用者參考,以因應快速變化的人工智能技術及案例發展,靈活調整指引內容。
擬引入AI數據開採豁免主要限制條件
●使用者必須合法取用版權作品
●不得使用侵權複製品
●規定版權使用者備存及披露版權作品來源的紀錄
●擬引入的豁免在有相關特許計劃可供應用的情況下不適用
●為版權擁有人提供「選擇退出」選項:如版權擁有人明確表示選擇保留其權利,例如就網上公開的內容採取機器可讀方式表示選擇保留其權利,則文本及數據開採豁免將不適用
資料來源:知識產權署提交立法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