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制度藩籬 深化灣區融合發展
紀緯紋 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副研究員
香港從由亂到治進入由治及興階段,粵港澳大灣區發展也進入新台階。從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到國家主席習近平視察澳門的重要講話,再到中央港澳辦、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日前到橫琴、河套、前海等地進行的調研和座談活動,都無不顯示出國家對大灣區一體化發展的高度重視,更對包括香港融入大灣區發展的進展、港深協調發展與聯動的模式,以及對制度破舊立新等有所要求。河套區和北部都會區是大灣區的重點項目之一,發展思路有所創新,但制度方面仍有很多亟待解決的難點和痛點。施予精準且具「破」與「立」態勢的解決措施,是香港必須正面應對的課題。
河套區和北部都會區以科技創新產業為重點經濟活動,不論是創科、物流或貿易活動,都牽涉到跨境要素流動、粵港兩地的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等課題。事實上,當前河套區香港園區的規劃與開發進度與深圳一方存在落差,整體上面對以下兩大問題。
促進要素跨境流動
一是人所共知的生產要素割裂,阻礙產業活動所必要的跨境資金、人員和信息等要素交流。雖然在資金方面,香港的創投資金可通過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制度進入大灣區內地城市,但仍要按外匯管理規定作出各項登記、報送和審批。相較而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安排則更為創新,通過打造多功能自由貿易賬戶和建立跨境資本流動「電子圍網」,實現澳資企業的資金在橫琴一線依法自由劃轉而不受額度和審批等限制。
類似突破亦見於數據的跨境流動。粵澳跨境資料驗證平台和深港跨境資料驗證平台先後於2022年和2024年上線,首要對焦跨境金融的需要。然而對於河套區和北部都會區的創科產業活動來說,除資金外,人員數據和科研數據,尤其是生物醫藥、人類基因等敏感和關鍵領域的數據跨境流動同樣重要,但目前這些數據的進出境受到嚴格管制。總而言之,面對境內境外的物理現實和兩套法律體系的制度現實,粵港和港深兩地需要大膽拆除阻礙要素跨境流動的不合時宜制度,及時作出突破。
二是需要敢於跳入大灣區融合發展的深水區。過去一段時間,兩地就大灣區融合推出多項新措施,例如便利人員、車輛、資金和貨物的北上南下等。人員和貨物流動固然重要,但很大程度只是發揮了要素疊加的作用,未能推動大灣區真正融合發展。大灣區若要打造人才集聚高地、建立一體化市場,便要進入改革深水區,突破既有制度所限,創造一個新的生態環境。精準的制度突破,不只進一步促進所需的、高端的要素匯聚與流動,更推動香港與大灣區內地城市優化產業活動的分工、布局和共建產業鏈的改革促興工作。
實現無感通關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成功經驗,正好作為參考,推動河套區、北部都會區和前海加快制度創新步伐。首先是借鏡「分線管理」模式。曾經的深圳一二線之分和橫琴的分線管理,都可以按現實情況滿足既放寬亦管住的需要。將此管理模式應用到前海、河套、北部都會區,在「定向通行」等一定要求下,必然有利於科研資金、人員、設備、數據和樣本在區內無感跨境流動。
其次是參考「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管理委員會」構建共同管治機制。在粵澳兩地領導共同擔任主任和組成委員會成員的設計下,粵澳雙方透過平台作出充分的協商,達至聯合編制合作區的規劃、作出重大決策和推展重大項目等工作。港深兩地政府可作突破,成立「前海和北部都會區發展聯合管理局」,通過中央賦予一定財政和法律等決策權力,讓聯合管理局更具效率和效益地處理該區域的跨境事務以至整體發展,後者對創造新的生態環境和吸引高端人才甚為關鍵。
在上述兩項創新管理安排之上,港深政府應在制度方面更大膽地進行突破。例如在首階段設定河套區為「一線關」,在「一線關」內針對金融科技、人工智能、生物醫藥、數據科學和綠色能源等戰略性產業,全面優化和深化投資、擴大高端人才資格互認、簡化和壓縮專業人才跨境執業備案流程等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更可通過法律融合試驗,實現制度突破,例如允許「一線關」內企業和科研機構自主選擇香港或內地的知識產權法、仲裁法等,判決結果將獲得兩地法院互認,更可進一步通過法律和融資創新安排,打造包含該區和香港與深圳其他創新基地在內的港深創科走廊和線上資源資訊平台,構建「香港研發、內地中試、灣區量產」的完整產業合作鏈條。
互認社會保障制度
參考橫琴「澳門新街坊」的社區發展經驗,「前海和北部都會區發展聯合管理局」統籌該區的城市建設和社區營造,按高標準或有利雙方的準則,一方面加快區內的城市規劃與建設步伐,如「香港規劃+深圳建築」;另一方面突破性地推行區內的社會福利互認和同城待遇、個稅標準的優化和個人自主選擇權利、保障房特惠價格讓利居民,以及個人跨境匯款額度優化和特供灣區車輛牌照等的政策措施組合,為入區人才及其家人提供全方位的照顧與保障。當中除了規則和機制創新,亦牽涉到資金投入和各項服務與福利的無縫供應。港深兩地政府在注資比例、基金的設立和項目的營運等要務,需要通過聯合管理局作出協調。
大灣區擁有豐富的先行先試經驗,大灣區融合發展的制度破與立可以分階段推進以管控風險。第一階段可先於河套區試行要素流通優化安排和社區營造等工作;第二階段把成功經驗推廣至前海和北部都會區,推動全方位的制度創新來支持產業鏈條的構建;進而在第三階段結合港深、珠澳和其他成功經驗,在大灣區全面展開市場一體化發展所需的制度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