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嚴打「太空油」 保障市民安康
文平理
保安局將在周五刊憲,修訂《危險藥物條例》,正式將依托咪酯(即「太空油」)以及三種類似物列為毒品。這一舉措旨在有效阻嚇新興毒品犯罪,切實維護社會安全和公眾健康;充分體現特區政府積極作為、高效應對社會新挑戰、保障市民福祉的堅定決心和高度責任感;亦是對青少年健康與身心安全的有力保障。
特區政府此次修例,將太空油列為毒品,不僅明確了其非法性質,更為執法部門高效精準地打擊相關犯罪活動提供了堅實法律依據。明確的刑罰規定將對潛在的犯罪分子形成足夠的阻嚇作用:販運及製造毒品,最高刑罰終身監禁,罰款500萬元;管有及服用最高監禁7年,罰款100萬元。這樣的法律規管,將對毒品犯罪鏈條形成有效震懾,遏制毒品犯罪的蔓延。
法律是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權益的堅強後盾。將太空油等新興毒品納入法律規管範疇,不僅是對毒品犯罪的嚴厲打擊,更是對社會安定和市民安全的關懷。通過立法,特區政府向社會傳遞了一個明確的信息:毒品犯罪絕不容忍,青少年保護刻不容緩。這有助於形成全社會共同抵制毒品的良好氛圍,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營造更加安全的環境。
立法只是禁毒工作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如何確保禁毒法律深入人心。因此,社會各界應共同努力,加強毒品預防教育工作。現時,在港鐵等公共交通工具及人流密集區域,已可見到相關禁毒宣傳海報和警示標語,營造了良好的禁毒氛圍;之後,還可以從不同角度,強化宣傳效果。一方面,通過各種渠道向公眾科普吸毒的嚴重性。吸食太空油不僅會產生依賴性,更有損健康,甚至可能危及生命。這些嚴重後果必須通過各種渠道反覆宣傳,讓市民,尤其是青少年充分認識到吸毒的危害性。另一方面,要強調違法嚴重性,讓公眾明確知道,立法後再吸食太空油就是犯法行為,將受到法律的嚴懲。這一點必須深入人心,成為市民自覺遵守的法律準則。
特區政府此次修例將太空油列為毒品,並設定嚴厲的刑罰,是維護社會安全和公眾健康的重要舉措。立法只是手段,最終的目的在於通過法律力量和教育引導,讓市民自覺遵守法律,遠離毒品,共同營造一個和諧、健康、安全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