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無請律師 祖孫三代「拍住上」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93歲死者文彥均在新界擁有多幅土地,過去十多年與不同發展商打官司,他沒有聘請律師,每次都是親自應訊,他曾抱怨腳痛和行動不便,要由元朗進出巿區上庭應訊,打官司令他「東奔西行,騰上騰落」。其中一宗聆訊中,文叔因年邁表達困難,其69歲兒子文國強要上庭協助,但未盡理想,再由19歲孫子文浩朝上庭協助。
在3年前一宗涉及新田4幅土地的官司中,文叔因年紀大和口齒表達比較困難,法庭允許其兒子文國強作為麥肯錫友人(McKenzie Friend)協助表述其申請,惟過程中文國強的協助未盡理想,法庭進一步允許其孫子文浩朝協助表述申請。當時,文叔透露需應付另一宗土地官司,指自己精神及體力上造成額外負擔。最終法庭認為文叔出售土地,對有關地段的合理利用顯然更有利,故批准發展商要求。
文叔作為被告被裁定敗訴
昨日裁決的另一宗土地官司,文叔作為被告被裁定敗訴。判詞提及文叔與發展商共同持有元朗某地段的業權,該幅土地原是祖輩留給文氏9兄弟的廢棄池塘地,文叔擁有九分一的業權。發展商則持有餘下九分之八業權,曾要求分劃地段,又曾向文叔開價240萬元收購,惟文叔以近10倍價錢還價。
法庭認為,從原告代表律師與被告之間的通信和聯絡可見,被告一直持不合作及不作反應的態度,其開價不合理及不實際,沒有證據顯示訴訟各方的最大利益是繼續共同擁有該地段,也沒有證據顯示分劃地段會使被告陷入重大困境,故命令分劃該地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