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找數】口岸爆炸案 警員:錄影會面前被告稱情況合適
8人涉2020年初醫院及口岸爆炸案,昨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五十天審訊。辯方盤問警員,質疑警員拘捕被告吳子樂後,在凌晨深夜刻意不讓吳子樂休息,並與他錄取警誡口供及在警署進行3次錄影會面。警員不同意,指吳子樂沒有表示過自己需要休息,且案件調查有迫切性,而每次進行錄影會面前亦有詢問吳子樂,他均表示情況合適。
案發時駐守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的警員沈鴻源,昨日接受被告吳子樂的代表大律師盤問。辯方稱,沈與吳子樂於2020年3月8日凌晨在宏創方503室錄取3份警誡口供期間,不曾詢問吳子樂須否休息。沈同意。
辯方聲稱,當時沈很可能知道吳子樂已經感到疲倦,但直到清晨3時許、完成3份警誡口供前,都不曾向吳子樂指出如果感到疲倦,可以暫停錄口供。沈不同意,強調他相信警誡詞裏面包含咗所有元素,如果吳子樂認為不合適,可以保持緘默。如果吳子樂同意繼續錄口供及進行錄影會面,或認為自己情況合適,警方有機會繼續調查,「因為案件調查有迫切性。」
辯方稱,即使有機會影響到答案準確性,沈仍繼續與吳子樂進行錄影會面。沈指「呢個係一個假設嘅問題」,質疑辯方是自行斷定吳子樂有疲倦情況。法官陳仲衡亦關注到,這是一個抽象的情況。
辯方又稱,吳子樂在第二次錄影會面中稱自己「好眼瞓」及接受「好耐審問」。沈稱自己當時有向吳子樂澄清,澄清後得到的答覆令他認為吳子樂可以繼續進行錄影會面。
辯方續稱,直至上午10時半至11時許,沈才給予吳子樂35分鐘時間,用作吃飯及上洗手間,其後便繼續進行第三次錄影會面。沈同意。辯方稱,吳子樂在第二次錄影會面中已經表示「眼瞓」,而當時已通宵接受約12小時調查,沈其實知悉吳子樂已感疲倦,應該給其休息時間。沈不同意,指吳子樂沒有表示須休息,而案件調查有迫切性,每次進行錄影會面前亦有詢問吳子樂,他均表示情況合適。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