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設醫療指示實務指引本季推出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唐文)特區政府去年刊憲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條例賦權有精神能力的成年人在末期病、持續植物人狀况或不可逆轉的昏迷等情況,或者其他晚期不可逆轉的壽命受限疾病等特定條件下,可應用預設醫療指示(AMD),拒絕接受心肺復甦術(CPR)、化療、輸血等指定治療方式,條例預計明年5月生效。為讓本地醫療業界提前做好準備,香港醫學專科學院計劃今年第一季會推出預設醫療指示最佳實務指引,提供案例場景及常見問題,為醫生實際操作提供指引,但不會替代其專業判斷。

  醫專專業及道德倫理委員會的預設醫療指示專責小組召集人謝文華昨日在醫專傳媒春茗上表示,訂立預設醫療指示旨在避免病人在無法作出決定時,家屬產生爭議,而醫專日後發布的指引會加入案例和場景等,期望協助醫生與病人及家屬一同商量預設照顧計劃,包括何時執行預設醫療指示、由誰進行等,同時也釐清醫生在制訂、拒絕及執行指示時的角色。

  她介紹,訂立預設醫療指示需要三名簽署者,包括病人本人,一名註冊醫生證人,以及第二位證人(可由醫生或護士擔任),兩名證人均不可為病人的利益攸關者。

  為醫生及公眾辦3場研討會

  專責小組預計條例實施後第一階段訂立者的紙本AMD副本將會上傳至醫健通,公營及私家醫院在接收病人時,均可透過平台查閱該提示;第二階段則會建立專屬電子平台(eAMD),有關電子副本可在病人遺失紙本文件時作為驗證。

  醫專主席李錦滔表示,該最佳實務指引將會在法律框架標準表格等範疇,詳細闡釋條例的應用情況和實務操作,未來亦會舉辦3場研討會,讓醫生及公眾更掌握條例的應用。

  「醫專在這一方面是非常支持這個法例,我們亦希望釋除以及指示業界如何正式執行這件事,以及減低他們的疑慮,所以我們轄下的專業及道德倫理委員會制定了預設醫療指示的良好作業指引,因為有了法例,但正式的指引暫時未有出爐,醫專在這方面已經籌組了指引,很快就會制定出來,向外發表。」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