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劣質劏房倡分區分階段
基層憂被逼遷 議員盼現金津貼計劃延長3年
取締劣質劏房是特區政府提升劏房等不適切居所住戶居住水平的重要舉措,為期兩個月的「簡樸房」規管制度建議方案持份者諮詢期,今日正式結束。全港基層爭取住屋權益聯會昨日舉行申訴會,認為簡樸房政策並未能真正解決劏房根本問題,反而可能引發更多隱患,建議政府分區、分階段推行,並訂立起始租金以限制租金升幅及提供搬遷津貼。有立法會議員建議「現金津貼試行計劃」延長3年,待更多過渡性房屋供應時才停止計劃。
施政報告去年提出一系列解決劏房問題方案,包括訂立面積不少於8平方米、須具備窗戶和獨立廁所的最低居住標準,以及取締不符合最低標準的劣質劏房等。全港基層爭取住屋權益聯會代表冼女士表示,不少劏房窗戶面向天井或無法打開,若「簡樸房」硬性規定須有窗戶,而未考慮其他環境因素,或導致大量劏房被取締。
她指出,過渡性房屋或「簡約公屋」居住期限僅有2年至5年,居住期限結束後便需要再次搬遷,將會產生更多開支,包括新單位的按金、搬運費用及請假安排等,而現行租務管制無法保障劏房住戶在政策實施後不被逼遷。
冀提高公屋申請入息限額
在深水埗一個80多平方呎劏房獨居的許先生表示,90年代與居於內地的妻子離婚,但遺失了離婚證,無法以單身人士申請公屋單位,而其居所僅有的一扇窗面對天井,擔憂會被取締,「劏房租金4,500元,而我現時失業,靠綜援和現金津貼試行計劃勉強維持生活和租金開支,若居住的劏房被取締,或無法負擔日後簡樸房的租金。」另一劏房租戶李先生則已退休,而妻子工作的薪金收入則超過申請公屋的入息限額,擔心取締劏房後難覓新居所,期望政府提高公屋申請入息限額。
立法會議員林振昇認為,今年6月結束的「現金津貼試行計劃」應再延長3年,待有更多過渡性房屋供應時才停止相關計劃,並建議政府為受取締劏房租戶提供一條龍服務,包括子女轉校、就業轉介服務和增設偏遠地區交通安排等。立法會議員江玉歡則表示,政府對「簡樸房」最低居住標準建議過於片面,一刀切執行不符合現實。